長沙市體育局

長沙市體育局

長沙市體育局是主管長沙市體育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原長沙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成立於1954年9月9日。

2001年9月18日,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更名為長沙市體育局。全局共有六個直屬單位即:賀龍體育運動學校(正縣)、賀龍體育中心(副縣)、長沙市體育訓練競賽管理中心、長沙市體操學校、長沙市體育館、長沙市體育產業管理開發中心。八個機關處室即: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社會體育處、競技與青少年處、體育經濟處,共有職工345人,總資產超過20億元。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研究起草本市有關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指導和推進全市體育改革,協調、指導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
(三)研究制訂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製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積極推進體育改革,促進體育事業發展;
(四)組織實施《奧運爭光計劃綱要》,統籌規劃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置和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工作和體育科研工作,為國家和省級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建設好國家、省、市三級體育後備人才基地,提高我市體育運動水平;
(五)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和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培訓社會體育幹部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推進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積極創建健康型城市;
(六)培育發展體育產業,依法管理體育市場,指導全市體育產業發展和體育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全市體育彩票銷售工作,推動全市高水平競技體育表演市場的發展;
(七)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公共體育設施進行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對市級體育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
(八)指導市體育總會、各單項運動協會和體育協會開展體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市體育社團,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九)指導和管理體育交流工作,積極開展全國各城市之間的體育交流與合作。承辦在我市舉辦的國際、國內各級、各類體育比賽;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抓好全局工作情況的綜合和協調,信息處理,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提供服務;負責機要公文的管理和來往公文的處理工作;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和信訪處理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的保管、立卷、歸檔和保密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管理本系統外事工作,組織協調與外界的體育交流;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承辦市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
政務窗口
長沙市政務中心體育窗口是市體育局的派出機構,是全局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切實落實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也是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的重要舉措。窗口工作人員職責如下:一、全面落實局黨委中心工作,貫徹領導指示精神;二、了解和掌握本窗口工作及行政審批流程;三、熟悉掌握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所需具備的必要條件和所要準備的各種資料;四、受理經授權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五、積極協調與本審批項目相對口的機關處室及參與聯審和聯辦事項的現場踏勘人員;六、負責對本窗口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把關;七、妥善保管公章、印章及其他應由窗口工作人員保管的辦公設施和設備;八、自覺遵守窗口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與政務中心協調與本部門相關聯的各項工作、業務;九、負責本窗口的日常工作,並定期向單位領導彙報窗口工作;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會體育處
研究和擬訂本市群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本市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和全民健身組織的發展;負責全市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創全國體育先進城市社區和全省體育先進城市社區的活動;組織開展創全國“億萬農民體育先進鄉鎮”和“全省億萬農民體育先進鄉鎮”的活動;負責全市健身路徑和農民健身工程的工作。
競技與青少年體育處
研究擬訂本市競技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草案;統籌規劃本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建設與發展,培養輸送高水平運動員;指導和推動區、縣(市)以及學校開展各類業餘訓練工作,為上一級優秀運動隊培養和輸送後備人才;綜合協調本市各項目運動隊訓練管理工作;組織參加省運會、城運會等國內比賽;組織培訓、審批、管理本市各運動項目的裁判員;審批各運動項目的運動員等級;組織、協調、指導承辦國際、國內、省內在本市舉辦的各項目賽事;檢查、指導全市學校體育工作開展。
體育經濟處
起草或編製本市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研究擬訂體育產業管理的政策;培育本市體育市場;指導、協調本系統體育產業的發展;管理全局財務工作,監督、體育事業經費的指導使用;負責監督基本建設項目;負責統計、審計工作;負責體育市場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完成法律法規約定的其它工作。
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培訓、考察、選拔、獎懲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編製、人事、勞資、職稱改革、獎懲、考核、計劃生育、老乾、統戰、社保、醫保等工作指導與協調管理。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領導人員的推薦。負責指導、協調局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關心下一代協會等工作。完成局黨委和局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政策法規處
研究擬訂起草地方性體育工作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重大會議文稿的起草、撰寫工作;對體育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改革方案;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體育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對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體育工作和重大體育活動、賽事的宣傳報道,發布重大體育新聞。負責體育史志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老乾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人員的獎懲、考核工作;完成局黨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紀檢監察室
負責對全局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負責受理局內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申訴,負責接待有關來信來訪,受理有關舉報、控告;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負責監督局內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及廉政考察工作;負責對局機關所屬單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制定局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廉政建設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完成局黨委委託和行政領導以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卓民
主管全局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兼任賀龍體育運動學校書記:章定發
主管賀龍體育運動學校黨委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局紀委書記兼工會主席:譚艷輝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組織人事、群眾體育、文明創建、計劃生育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江哲明
分管競技體育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萬雄
帶隊“兩幫兩促”工作;分管政務公開、宣傳法規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曉
分管場館及體育基本建設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億明
分管體育產業、財務、後勤、安全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