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是由原徐州市國家稅務局、徐州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掛牌成立,原江蘇省徐州市國家稅務局、徐州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標誌著徐州市國稅地稅機構改革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胡軍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鵬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偉、李強、蔣敏、秦永然、章春、劉雪梅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臧紅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李道林、王仲偉
國家稅務總局徐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趙繼光、顧蘇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