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

徇私舞弊

徇私舞弊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讀作xùn sī wǔ bì,出自明·施耐庵《水滸全傳》第八十三回:“誰想這伙官員,貪濫無厭,徇私作弊,克減酒肉。”

釋義徇:曲從;舞:舞弄,耍花樣。為了私人關係(或自身利益)而使用欺騙(他人)的方法做違法亂紀的事。

在句子中作謂語、賓語、定語;指做違法亂紀的事。

成語解釋


讀音:xùn sī wǔ bì
解釋:徇:曲從;舞:舞弄,耍花樣。。為了私人關係(或自身利益)而使用欺騙(他人)的方法做違法亂紀的事。

成語典故


出處:明·施耐庵《水滸傳》第八十三回:“誰想這伙官員,貪濫無厭,徇私作弊,克減酒肉。”

詞語辨析


組詞:~罪
造句:許多公益廣告都在提倡樹新風、講正氣,希望隨著全民意識的逐漸提高,~的事情越來越少。
反義:大公無私秉公職守
同義:營私舞弊
【語法】:連動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法律定義
法律定義: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和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權力,對明知是無罪的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使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故意顛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職務包庇、窩藏經濟犯罪分子等,隱瞞、掩飾其犯罪事實的行為。
窩藏、包庇經濟犯罪份子,收取高額費用,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隸屬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