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建賢
國民黨政府官員
於建賢(1882-1961)何成浚,字雪竹。國民黨二級陸軍上將。曾隨孫中山、黃興從事辛亥革命和護法戰爭,后追隨蔣介石,成為蔣溝通各派軍閥的說客,得以重用。歷任武漢行營主任、湖北綏靖公署主任、湖北省政府主席等要職,"西安事變"后被調任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監。
於建賢,國民黨政府官僚。字雪竹、又作雪舟。湖北隨縣人。早年入武昌經心書院。1904年赴日本留學,入東京振武學堂。翌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07年考入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五期步兵科。1909年回國,供職於湖北督練公所。次年去北京,任陸軍部軍制司科員。武昌起義爆發后,清廷派兵南下鎮壓革命,被任命為一等參謀,其間暗助起義軍。不久到上海投奔黃興,旋去南京參與籌建臨時政府工作。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出任陸軍部副官長。4月臨時政府北遷,任南京留守府總務廳長。
次年,二次革命爆發,任江蘇討袁軍總司令部總參議,失敗后逃亡日本。1917年孫中山在廣州成立護法軍政府,奉命到湖北聯絡軍隊。1920年孫中山再回廣州組織軍政府,先後被派往湖南、雲南等地聯絡軍隊。1924年10月被孫中山任命為湖北招討使兼建國軍北伐總司令部參謀長,隨總司令譚延闓入江西北伐。后因屢戰屢敗,一度解甲回滬。1925年9月被蔣介石任命為東征軍總部總參議。1926年7月北伐戰爭開始,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總參議。北伐軍攻克武漢后,任鄂北綏靖主任。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任軍事委員會委員兼國民革命軍高等顧問。1928年4月國民政府開始“二次北伐”,任第一集團軍參謀長兼徐州行營主任。濟南慘案發生后,奉蔣介石之命與日軍交涉,拒絕在日方提出的屈辱條約上簽字。同年10月國民政府改組,出任參軍長。1929年,先後擔任北平行營主任,湖北省政府主席。中原大戰之際,被蔣介石任命為第三軍團總指揮。此後回任湖北省政府主席職併兼武漢行營主任。1932年任駐鄂綏靖公署主任,負責指揮對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圍剿”。1937年抗戰爆發,11月再次擔任湖北省政府主席,為時半年。1939年1月任軍事委員會軍法執行總監。先後當選為國民黨第三、四、五、六屆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離職回湖北,任省參議會議長。1949年春避居中國香港。1951年春去中國台灣,歷任台灣政權“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國策顧問”、“資政”,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委員會委員等職。1961年5月7日在中國台灣病故。著有《十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