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核算,它是指企業內部各單位都對本身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核算的一種組織形式。在非集中核算形式下,獨立核算的各個車間或部門都設置各自的成本明細帳,自行計算、登記本車間或部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並據以計算本車間完成的各種產成品(或自製半成品) 和勞務的車間成本,有的還計算內部利潤,以獨立核算本車間或本部門的經濟效果。
分散核算,又稱非集中核算,就是對企業規模較大的二級單位,設置專門的會計機構,並對本部門所發生的經濟業務。
分散核算是在廠級會計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較為全面地核算,完成填制填制
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登記有關明細賬簿、單獨核算本單位的
成本費用、計算盈虧、編製內部會計報表等。
企業會計部門只負責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核算、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核算、
總賬和部分
明細賬的登記,以及會計報表的編製等工作。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企業會對某些業務實行集中核算,而對另一些採用分散核算,採用何種形式,主要取決於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需要,取決於企業內部是否實行分級管理、分級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