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大明

段大明

段大徠明,江西省吉安縣(現青原區)值夏鎮舍南村人。1910年10月10日出生。1929年11月參加革命。1929年加入共青團,1932年由團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人物生平


段大明
段大明
1929年至1931年,在地方蘇維埃政府任舍南村少先隊隊長,培元鄉少先隊隊長,鄉文化委員,團支部書記,鄉少先隊攻打吉安城敢死隊隊長,純化區蘇維埃政府土地委員、少先隊隊長、副主席,區游擊大隊文書、副政委,吉安縣警衛連副政委。1932年至1937年7月7日前,曾任中國工農紅軍吉安縣新兵補充團政委,紅一方面軍十二師和十一師的團部黨支部書記兼文書,十一師五團戰時工作隊隊長、連指導員。1933年負傷,傷愈后,調任純化區游擊大隊政委兼大隊長、公略縣獨立營連指導員、營政委兼營長,贛江獨立團一營政委兼營長。后調任紅一方面軍八軍團政治部總支書記兼總務科長、六十一團代理政委,中央軍委幹部團上干隊政工科學員兼黨總支部書記、機槍連政委,紅軍步兵學校副特派員。參加了長征。1936年任陝北紅二十九軍特派員、抗日支隊政委兼支隊長、陝北紅軍二團政委、陝北紅軍獨立五師三團政委。
曾任抗日軍政大學三大隊七隊副隊長、一大隊五隊指導員、隊列處主任、二支隊政治協理員,抗大總校政治部幹部科幹部分配股股長,抗大三分校政治部幹部科科長、校務處處長,中央軍委二局副局長,中央軍委辦公廳秘書處處長。解放戰爭時期,曾任二野六縱隊四支隊政治部主任,十七旅政治部主任,十二軍三十六師副政委,南京公安學校副校長,南京市公安部人事處處長,西南服務團公安支隊副政委,重慶市公安局人事處處長。
1950至1985年,曾任重慶市公安學校副校長,西南公安部政保處處長、黨組成員,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政治部主任、局黨組成員、局直屬機關黨委書記,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中共重慶市委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兼市政法黨組書記,中共重慶市市委常委、市監委副書記,四川省監委委員。曾當選為重慶市一、二、三、五屆黨代表大會代表,中國農科院重慶柑桔研究所黨總支委員,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市紀委第三書記,重慶市委顧問,市政協主席,市顧委常務副主任。

獲得榮譽


19徠34年在攻打橫江渡靖衛團的戰鬥中,曾受江西軍區第三分區政委兼司令員傳令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