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僕少卿

太僕少卿

太僕寺卿掌車輅、廄牧之令,總乘黃、典廄、典牧、車府四署及諸監牧。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國有大禮,供其輦輅、屬車,前期戒有司教閱象馬。凡儀仗既陳,則巡視其行列。后妃、親王、公主、執政官應給車乘者,視品秩而頒之。總國之馬政,籍京都坊監、畿甸牧地畜馬之數,謹其飼養,察其治療,考蕃息損耗之實,而定其賞罰焉,死則斂其尾、筋革入於官府。凡閱馬,差次其高下,應給賜則如格。歲終鉤覆帳籍,以上駕部。若有事於南北郊,侍中請降輿升輅,則卿授綏。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國廄牧、車輿之政令,分隸群牧司、騏驥院諸坊監,本寺但掌天子五輅、屬車,后妃、王公車輅,給大中小祀羊。元豐官制行,始歸本寺。分案五,置吏十有八,總局十有二。明《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誥》:“(袁可立)五任太僕寺少卿。”

職責


太僕寺副長官,又稱太僕寺少卿,二人。

官品


正四品,對應散官中順大夫、中憲大夫、中議大夫(明)

太僕寺


置官
本段沿革
太僕寺一般設有: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四人,從六品上;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卿掌廄牧、輦輿之政,總乘黃、典廄、典牧、車府四署及諸監牧。行幸,供五路屬車。凡監牧籍帳,歲受而會之,上駕部以議考課。永徽中,太僕寺曰司馭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仆寺。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獸醫六百人,獸醫博士四人,學生百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元祐二年,詔外監事,令本寺依群牧司舊法施行;應內外馬事專隸太僕,直達樞密院,更不經尚書省及駕部。三年,詔省主簿一員。崇寧二年,詔太僕寺依舊制不治外事,歸尚書駕部;應馬事,上樞密院所隸官司。
本段下屬
乘黃署
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掌供車路及馴馭之法。凡有事,前期四十日,率駕士調習,尚乘隨路色供馬;前期二十日,調習於內侍省。有府一人,史二人,駕士一百四十人,羊車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廄署
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掌飼馬牛、給養雜畜。良馬一丁,中馬二丁,駑馬三丁,乳駒、乳犢十給一丁。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執馭百人,駕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從九品上。掌諸牧雜畜給納及酥酪脯臘之事。群牧所送羊犢,以供廩犧、尚食。監事八人。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駕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車府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車路及馴馭之法。從官三品以上婚、葬,給駕士。凡路車之馬牛,率馭士調習。有府一人,史二人,典書四人,馭士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諸牧監
上牧監:監各一人,從五品下;副監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監:監,正六品下;副監,從六品下;丞,從八品上;主簿,從九品上。下牧監:監,從六品下;副監,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從九品下。中牧監副監、丞,減上牧監一員。南使、西使,丞各三人,從七品下;錄事各一人,從九品下。北使、鹽州使,丞各二人,從七品下。掌
東宮九牧監
丞二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下。掌牧養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有錄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監有監、副監、丞、主簿、錄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監以下,品同下牧監。又有馬牧使,有丞以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