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性凈資產

限定性凈資產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凈資產分為兩類,分別是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

限定性凈資產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資源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資產或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的使用所設置的時間限制或(和)用途限制。時間限制要求資源只能在特定時間內或規定的日期之後使用,用途限制要求資源用於特定目的。

如某捐贈組織於2009年向當地民間非營利醫院捐贈500000元,但要求該醫院只能在2010年後才能用於特定目的。可見,捐贈者為該醫院什麼時間使用此項捐款設置了時間性限定。若捐贈者捐贈的資金是為了扶持當地民間非營利醫院治療老年人白內障醫療技術的發展,要求資金只能用於醫療設備的購置。這樣,捐贈者為該醫院如何使用此項捐款設置了用途限定。時間和用途限制有其共同點,就是或者隨著時間的流逝,或者由於受捐贈組織的行為,限制條件是可以滿足的;並且捐贈資產是可以支用的。這些限制都有暫時性,一旦滿足了規定條件,限制就消失了。

注意內容


關於民間非營利組織限定性凈資產,除上述內容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凈資產的限制性一般不會產生負債。一個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接受了捐贈等資產以後,在增加了其持有的資產的同時,也加重了其管理方面的受託責任,而不會增加負債。但是這些限制性條件確實限制了民間非營利組織,使其不能將捐贈資產用於規定的用途之外。
2、各種限定性的凈資產,只有在捐贈人明確規定了某些資產的使用上的限制的時候才會發生。
3、限定用途的凈資產並不是指某一特定資產。在多數情況下,民間非營利組織可以將受限定的捐贈資產和其他資產混合使用,甚至可以為取得其他適當的資產而將捐贈資產出售,只要捐贈資產上的經濟利益(即捐贈資產的餘額)的消耗不違反限制性條件就可以。比如,某捐贈人將5000股股票捐贈給某一民間非營利組織,並要求贈與金額要永久保全,而不必無限期地持有這些股票。
限定性凈資產對於會計主體的資金使用許可權固然有所削弱,但它賦予了受託責任者具體責任,不失為控制資金用途的一種有效方法,它將有助於保證受託組織按資源提供者的規定,使用捐贈等資產,實現資源提供者的出資目的。

科目設置


民間非營利組織應設置“限定性凈資產”科目,核算民間非營利組織限定性凈資產。
該科目屬於凈資產類科目,其貸方登記期末將限定性收入轉入數;借方登記將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的數額。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歷年積存的限定性凈資產。

賬務處理


(一)期末將限定性收入轉入限定性凈資產
期末,民間非營利組織將各收入費用類所屬“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限定性凈資產”科目時,借記“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貸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
例:某民間非營利組織2008年12月31日轉入凈資產前限定性捐贈收入150000元、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350000元。會計部門根據有關憑證,填制記賬憑單,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捐贈收入——限定性收入150000
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350000
貸:限定性凈資產500000
(二)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解除
如果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民間非營利組織在特定時期之內或特定日期之後將限定性凈資產或者相關資產用於特定用途,該限定性凈資產應當在相應期間之內或相應日期之後按照實際使用的相關資產金額或者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金額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編製借記“限定性凈資產”,貸記“非限定性凈資產”的會計分錄。
例:某民間非營利大學2002年12月接受中友公司捐贈貨幣資金500000元。該項資金用於2004年9月新開設的環境專業設備的購置。2004年10月,該學校購置環境測評儀器動用捐款350000元。會計部門根據有關憑證,填制記賬憑單,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1)2002年收到捐贈:
借:銀行存款500000
貸:捐贈收人——限定性收入500000
(2)2004年購置環境測評儀器:
借:固定資產——專用設備350000
貸:銀行存款350000
(3)該捐款部分限制解除:
借:限定性凈資產350000
貸:非限定性凈資產350000
(三)調整以前期間的收入或費用
民間非營利組織如果因調整以前期間收入、費用項目而涉及調整限定性凈資產的,應當就需要調整的金額,借記或貸記有關科目,貸記或借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
例:某民間非營利組織2004年5月發現2003年少計限定性捐贈商品的銷售成本85000元,予以調整。會計部門根據有關憑證,填制記賬憑單,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限定性凈資產85000
貸:存貨——庫存商品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