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漢字

腳,讀作jiǎo或jué,漢字一級字,最早見於《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腳,脛也。從肉,卻聲。造字本義為脛、足的總稱,踏步行走的器官;引申為形容詞,基礎的,作為依據的。

腳,徠人和某些動物身體最下部接觸地面的部分,是人體重要的負重器官和運動器官。有時候,腳也可以指非生命物體的支撐部分或最下面或最後面的部分,如:“山腳下”、“註腳”等。

基本釋義


● ● 人和某些動物身體最下部接觸地面的部分:~心。~掌。~背。~跟。~步。~印。~法(指踢球、踢毽等的技巧)。~鐐。~踏實地(形容做事實事求是,不浮誇)。
● ● 最下部:~注。山~。牆~。
● ● 剩下的廢料,渣滓:下~料。
● ● 〔~本〕表演戲劇或拍攝影視所依據的底本。
● ● 舊時指與體力搬運有關的:~夫。~行(háng )。~錢。拉~。

詳細釋義


◎ 腳 jiǎo
〈名〉
● ● (形聲。從肉,卻聲。本義:脛,小腿)
● ● 同本義 [shank]
腳,脛也。——《說文》
捶笞臏腳。——《荀子•正論》
● ● 又如:腳膀(指小腿);腳脛(小腿);腿桿(方言。腿)
● ● 足的別稱 [foot]
雄兔腳撲朔。——《樂府詩集•木蘭詩》
腳著謝公屐。—— 唐· 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
● ● 又如:腳爐(烘腳的小銅爐);腳踏(炕前供墊腳用的矮凳);腳蹤(足跡);腳驢(供人僱用騎行的驢子)
● ● 某物的底座(作為它的支承部件)[base]
水面初平雲腳低。——唐· 白居易《錢塘湖春行
● ● 又如:根腳;杯腳;山腳;牆腳;腳燈;腳底下人
● ● 殘渣,即最後留下的渣滓 [dregs;residue]。如:茶腳;酒腳
● ● 腳步 [step]。如:腳頭(腳步,行動)
● ● 擔任傳遞或運輸的人 [porter]。如:腳家(腳夫);腳子(舊時對搬運工人的蔑稱);腳戶(腳夫);腳步錢(跑腿錢);腳費(腳錢);腳乘(運載工具,如舟車騾馬等;指搬運費)
● ● 幫手 [helper]
我又不能自去,少不得要他作腳。——《紅樓夢》
● ● 末端 [end]。如:腳艦(系在戰船尾部備用的小船);太陽光線的末端叫日腳
◎ 腳 jué
〈名〉
● ● 傳統戲曲中的人物類型 [role;part]
崛,山短高也。——《說文》
崛,特立也。——《埤蒼》
神徠明崛其特起。——張衡《西京賦
● ● 又如:腳兒(也作「角兒」、「腳色」);腳色(出身履歷;演員;人物)
● ● 下端、下部 床頭屋漏無干處,雨腳如麻未斷絕。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 ● 另見 jiǎo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脛也。從肉卻聲。居勺切 脛也。東方朔傳曰。結股腳。謂跪坐之狀。股與腳以厀爲中。腳之言卻也。凡卻步必先脛。從肉。卻聲。居勺切。五部。

說文解字注

脛也。東方朔傳曰。結股腳。謂跪坐之狀。股與腳以厀為中,腳之言卻也。凡卻步必先脛。從肉,卻聲。居勺切。五部。

康熙字典

【未集下】【肉字部】腳 ·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7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釋名》腳,卻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詩·小雅·旣微且尰釋文》尰,腳脛也。《山海經》長股之國,在雄常北,被發。一曰長腳。
(腳)《唐韻》居勺切《集韻》《韻會》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腳。《釋名》卻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又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注》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注》腳,謂持其麟也。

音韻集成


方言集匯
◎ 贛語:jiɔk5 腳板,腳魚(甲魚)
◎ 客家話:[沙頭角腔] giok7 [客英字典] giok7 [台灣四縣腔] giok7 ka2 [梅縣腔] giok7 [海陸豐腔] giok7 ka2 [寶安腔] giok7 [陸豐腔] giok7 [東莞腔] giok7
◎ 粵語:goek3
上古音系
聲符韻部對應廣韻小韻擬音註解
kaɡ俗腳字
廣韻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韻目調韻系韻攝廣韻目次高本漢王力李榮邵榮芬鄭張尚芳潘悟雲蒲立本推導現代漢語古韻羅馬字有女羅馬字註解
居勺藥開入聲三等開口入十八藥ki̯akkĭakkiakkiɑkkɨɐkkiɐkkɨakjuekiakkiak
蒙古字韻
八思巴字八思巴字 修正八思巴字 其他形式音譯音譯 修正音譯 其他形式擬音聲調註解
ꡂꡠꡓgewkɛw去聲
中原音韻
小韻聲母韻母韻部聲調四呼寧繼福註解
蕭豪齊一蕭豪入聲作上聲齊齒呼kiau
洪武正韻牋
小韻反切韻目韻部聲調
訖岳六藥入聲
分韻撮要
小韻聲母韻母韻部聲調註解
第九張掌帳著陰入足也

用法搭配


相關組詞

腳腕子、腳席、腳心、腳丫子、腳註。

相關成語

腳不點地、腳忙手亂、腳踏實地、指手頓腳。

字源演變


腳,篆文(圖A)=圖B(肉,借代身體、借代器官)+圖C(谷,疑為“去”(圖D)的變形,出行)+圖E(人,人體),表示支持出行的器官。腳為形聲字,從肉,卻聲。聲符“卻”戰國時訛為“卻”,故“腳”也有兩種寫法,作“腳”與“腳”。今簡化字作“腳”。“腳”本義為脛,即小腿。《說文》:“腳,脛也。”《荀子·正論》:“捶答臏腳。”亦指腳掌。隸化后楷書(圖F)將篆文字形中的(圖B)寫成(圖G),將篆文字形中的(圖H)寫成(圖I)。唐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腳著謝公屐。”引申為凡物體下端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如山腳、牆腳、床腳等,甚至下垂的雲、下射的光芒也可以“腳”稱之。唐白居易《錢塘湖春行》:“水面初平雲腳低。”宋蘇軾《牛口見月》:“月腳垂孤光。”在“腳色”一詞中,“腳”讀jué,有履歷、人物角色、真相等義。

字形書法


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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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欣賞

字形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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