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雲
曾參與組織女權運動大同盟
陳逸雲,女。1908年出生於東莞茶山陳屋村,畢業於,自幼喜男裝。初中畢業后,僅讀一年師範,即越級考上廣東大學(中山大學前身)。
1969年6月29日凌晨,被暴徒劫財斃命。
1927年,畢業於法科系,任國民黨廣州黨部幹事兼《國民日報》記者。曾參與組織女權運動大同盟,隨北伐軍抵武漢,任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黨務科長。1928年辭軍職,任上海市婦運會主席、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執行委員會委員兼婦女部長。
1929年11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秘書。
l932年,考取官費留學美國密西根大學。
1936年取得市政管理碩士學位。學成歸國,任鐵道部專員,主編《鐵道月刊》。同年,日軍犯綏遠,傅作義率部抗擊,得到全國人民聲援,她被推為婦女代表,隨慰問團到塞外勞軍。
1938年後,任婦女慰勞抗戰將士總會委員、戰時兒童保育會常務委員。后應宋美齡之聘,任婦女指導委員會戰地服務組組長。
1940年12月後,連任第二、第三、第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1941年11月,被選為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幹事會候補幹事。
1943年為三民主義青年團第一屆中央幹事會幹事。
1944年秋,她報名參加女青年軍,次年,受命為女青年軍總隊長,領少將銜。同年5月出席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央執委會候補執委。
1946年,她任中央文化運動委員會委員兼廣州市文化特派委員。
1948年5月,被選為立法院立法委員。去台灣後任“聯合中國同志會婦女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2、1957年分別當選為國民黨第七屆中央委員和第八屆候補中央委員。
1957年後移居美國西雅圖市,經營飲食業。
1969年6月29日凌晨,被暴徒劫財斃命。陳能詩能畫,其夫李欽若將其遺作整理成《逸雲詩詞遺稿》,印贈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