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

近代思想及政策研究中的名詞

政治正確(英語:political correctness;縮寫:PC),是指態度公正,避免使用一些冒犯及歧視社會上的弱勢群體的用詞,或施行歧視弱勢群體的政治措施。如不能冒犯不同種族、性別、性取向、身心障礙、宗教和不能打壓因政治觀點的不同而產生歧視或不滿。常見的爭議點包含女性、不同性取向、宗教信仰、持不同政見者、少數族群(包括以國籍、民族、宗教、膚色劃分的族群,與本國主體民族相比)。

“政治正確”不限於“用詞正確”,也包括觀點、立場、政策和行為的“正確性”,不能違背被認定為“正確”的立場。“政治正確”也被應用於非針對特定人群的範疇,例如氣候變化、動物權益等牽涉。

簡介


事實上,其執行結果卻一直富有爭議。在一些美國的自由意志主義者、保守主義者及不少評論員的觀點中,政治正確一詞本身“政治不正確”,屬貶義詞,與假道學的意義相類,且會威脅社會的言論自由(自由意志主義者認為即使被視為冒犯甚至歧視的言詞也是言論自由一部分),對社會的包容價值觀構成威脅(反而變成不包容),而相關“政治不正確”言論是否構成歧視及冒犯性存在爭議。支持者則認為,傾向採用較中立語言、文明用語來包裝政治正確的語句,本質上並沒有冒犯任何人,並批評部分反對者以“反對政治正確”為理由,藉此打壓不同意見者的言論自由,煽動仇恨及分化社會,而反對者實際上也有自身一套的政治正確(在西方,右翼的政治正確認為西方社會應是以白人為主、信仰西方文化及基督教文化的國家,少數族群的國民須認同所屬國家文化和價值觀;左翼的政治正確則認為西方社會必須是以自由主義和世俗主義為基礎、包容少數族群、多種族及多宗教的多元文化社會),並籍反對政治正確之名而打壓異見。
“政治正確”一中文詞在其他不同的社會中,其語義可能有不同。例如在台灣,可能會被當作“符合公眾道德倫理觀、具備愛國情操的言論”,在本條目主要討論起源自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的政治正確現象,涉及種族、性別、性取向、身心障礙、宗教或政治觀點。在香港,香港回歸后政府使用中國內地作為對中國大陸的稱呼,即使民間仍以“大陸”稱之,但並無構成很大爭議。

釋義


政治正確的用語強調必須尊重某些少數群體,為了避免真實存在的或對他們造成不公正的歧視,而採用的變換另一種稱呼的行為。政治正確的一個目的是用相對最“中立”的字眼及用語,防止及避免歧視或侵害任何人。
支持者認為,政治正確的用語有助於喚醒公眾的無意識的偏見,使得他們可以有一個更加正式的、無偏見的語言可以稱謂與大眾不同的人群,而避免“傷害”他們。
反對者認為,政治正確只是在逃避問題,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問題,且規範化使用某些用語反而會打壓言論自由。
根據科學研究,愛德華·薩丕爾和本傑明·李·沃爾夫(Benjamin Lee Whorf)最早提出語言影響思維,因此通常用來描述人群的語言是有影響力的。雖然這個論斷仍然很有爭議,但是政治正確是基於這個理論的。批評政治正確的人士認為,禁止被指使用具有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詞語,反而會促進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思想。

後果


在西方,公眾人物發表關於少數族群(包括以國籍、民族、宗教、膚色劃分的族群,與本國主體民族相比)、性別、性取向、心理障礙人群、殘疾人群體的議題上“政治不正確”的言論,除了有可能被批評為歧視外,也有可能導致失去工作甚至招來民事或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