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山

福州長樂公安局原局長

吳山,曾任福州市長樂區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20年3月,福州市長樂區公安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山(副處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山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山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故意包庇犯罪人員不受立案偵查,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