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

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

截至2018年,江蘇共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3座(南京市、蘇州市、揚州市鎮江市常熟市徐州市淮安市無錫市南通市宜興市泰州市常州市高郵市)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4座(興化市江陰市、南京市高淳區、如皋市),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鎮32座,中國歷史文化街區5處和江蘇省歷史文化街區58處,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村數百座,其中擁有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中國歷史文化街區的數量均列全國首位。1座擬申報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如東縣)。

國家級


截至2018年,江蘇擁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3座,分別是:南京、蘇州、揚州徐州淮安鎮江常熟無錫南通宜興泰州常州高郵。擬申報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5座,分別是:江陰邳州崑山宿遷新沂

省級


江蘇省人民政府於1995年、2001年先後公布了二批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共計5座。此後,分別於2008年增補1座,2009年增補1座,2012年增補1座。後有四個城市陸續升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截至2017年,共計4座(此處為加上高淳區計算)。備註:2013年2月國務院同意撤銷高淳縣,因此高淳的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稱號被摘牌、被取消、被停止使用。
1995年公布第一批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2座,分別是:泰州市(已升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高郵市(已升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2001年公布第二批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3座,分別是:常州市(已升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興化市、江陰市。
增補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為:無錫市(2005年12月31日、已升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宜興市(2008年11月4日、已升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南京市高淳區(2009年11月9日)、如皋市(2012年4月24日)、連雲港市(2020年9月2日)。

擬申報地名單


如東縣力爭2020年達到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申報標準,並通過省申報驗收組的評審驗收。力爭到2021年獲批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稱號。
2015年7月20日如東縣召開申報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指揮部第一次會議,部署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據了解,申報工作將分四個階段進行,2015年7月至8月為宣傳發動階段,將在縣主要媒體上進行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的宣傳,讓全社會共同參與申報工作;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為申報實施階段,將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和鎮區到申報成功的城市學習調研,制定本部門分階段的實施計劃和工作目標,按照申報工作方案,有步驟、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實施;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為申報鞏固階段,將完成申報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為申報迎查階段,做好迎查各項準備工作。
如東縣申報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是如東建設文化強縣、增強區域競爭力的切實需要,也是塑造如東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促進科學發展的具體舉措。相關部門打造好縣博物館,使之成為如東縣文化傳承的集中地;加大申報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並發動民間文化名人參與到文化名城的創建中來;各責任部門和鎮區要圍繞創建工作五年大規劃,排出每年的行動方案,一步步落實,確保2020年通過評審驗收。

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5年7月-8月)。在縣主要媒體上進行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的宣傳,形成強大的申報工作輿論氛圍,使申報工作人人皆知,全社會共同參與。召開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會議,動員發動,分解落實申報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職責和目標。
(二)申報實施階段(2015年9月-2018年6月)。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和鎮區到申報成功的城市進行學習調研。各責任部門和鎮區制定本部門分階段的實施計劃和工作目標並報申報歷史文化名城指揮部。各責任部門和鎮區按照申報工作方案,有步驟、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實施,完成各項申報工作任務。邀請省、市相關專家來如東實地指導申報工作,各相關部門和鎮區根據專家意見落實整改。
(三)申報鞏固階段(2018年7月-2019年7月)。完成申報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對照申報標準進行回頭看,進一步提升、鞏固申報成果,為通過驗收打下堅實基礎。
(四)申報迎查階段(2019年8月-2020年12月)。縣政府按程序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做好迎查各項準備工作,迎接歷史文化名城驗收組的評審驗收。

申報要求


根據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規定,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主要條件可以概括為四條:保存文物特別豐富;歷史建築集中成片;保留著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歷史上曾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及軍事要地,或者在近現代發生重要歷史事件,或者傳統產業、歷史上建設的重大工程對地區的發展產生過重要影響,或者集中反映地區建築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其中,對歷史文化街區的要求,一般不低於兩條,每條佔地面積不低於一公頃,且街區兩側的原始建築面積超過街區建築總面積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