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測驗
水文測驗
水文測驗(hydrometry)系統收集和整理水文資料的各種技術工作的總稱。狹義的水文測驗指水文要素的觀測。
目錄
應用水文測驗取得各種水文要素的數據,通過分析、計算,綜合後為水資源的評價和合理開發利用,為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運行及防汛、抗旱提供依據。如橋涵的高程和規模、河道的航運、城市的給水和排水工程等都以水位、流量、泥沙等水文資料作為設計的基本依據。
基本的測驗項目有水位、流量、泥沙、降水、冰情、蒸發、水溫、水質、土壤含水量、地下水等。如對某水體的測驗有其他特殊要求可另行增設測驗項目。
水位 水體表面在某一地點某一時刻高於某個特定基準面的高程稱為水位。通常用觀測水位推算流量。水位觀測次數以能控制水位變化為準。
流量 單位時間內通過過水斷面流體的體積,是反映水體水量變化的基本資料。按原理不同測量方法可分為三類:①流速面積法。分別測量流速和斷面面積,其乘積的總和即為流量值。常用流速儀測速,用測深桿、測深錘(鉛魚)或回聲測深儀測量各垂線水深,以計算斷面面積的流速儀法。此外還有動船法、比降法、超聲波法及電磁法等。②量水建築物法。跨河建築物的流量同上游水頭、上下游水位差存在著函數關係,在斷面上設置標準形式的量水堰(如薄壁堰、寬頂堰、三角形剖面堰)及量水槽,利用經實驗室或現場率定的水力學公式推算流量(見堰流)。③稀釋法。在河段上游投入示蹤劑,經過一定距離后,可以得到稀釋和混勻,但總量不變。按稀釋倍數同流量成比例的原理,計算流量。
降水 用人工觀測或自記雨量計記錄(見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