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何召下第后歸蜀

送何召下第后歸蜀

《送何召下第后歸蜀》是唐代詩人盧綸的詩詞之一。

作者簡介


盧綸(739年—799年),字允言,河中蒲縣(今山西蒲縣)人,祖籍范陽涿縣(今河北涿州),出身范陽盧氏北祖第四房,是北魏濟州刺史、光祿大夫盧尚之的後人,唐代詩人,大曆十才子之一。
唐玄宗天寶末年舉進士,遇亂不第;唐代宗朝又應舉,屢試不第。大曆六年,經宰相元載舉薦,授閿鄉尉;後由宰相王縉薦為集賢學士,秘書省校書郎,升監察御史。出為陝州戶曹、河南密縣令。之後元載、王縉獲罪,遭到牽連。
唐德宗朝,復為昭應縣令,出任河中元帥渾瑊府判官,官至檢校戶部郎中。799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