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1958年歐盟組成的國際組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由歐洲聯盟成員國組成的國際組織。在1957年3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成員國簽訂《羅馬條約》,決定成立共同市場及原子能共同體。後來,根據《1965年布魯塞爾條約》(Merger Treaty)在1967年與歐洲煤鋼共同體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統一到歐洲共同體架構內。如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已經在歐洲聯盟架構內。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成立目的為核子能源聯營及分銷共同市場,並可出售剩餘核子能源至境外國家。
英文名稱:Euratom
英文解釋:“A precursor to the European Community, the 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 was founded in 1958 by the European Common Market to conduct research, develop nuclear energy, create a common market for nuclear fuels and supervise the nuclear industry so as to prevent abuse and protect health. (Source: ERD)”
中文名稱: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中文解釋:歐洲理事會的先驅,在1958年由歐洲共同市場建立歐洲原子能理事會,目的是指揮研究、發展核子能,對於核子燃料創造共同市場和管理核子工業防止濫用和保證健康。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ATOM),由歐洲聯盟成員國組成的國際組織。在1957年3月25日,《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成員國簽訂《羅馬條約》,決定成立共同市場及原子能共同體。後來,根據《1965年布魯塞爾條約》(Merger Treaty)在1967年將《歐洲煤鋼聯營條約》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合併到統一架構內。
保證基本的設施的創立必要為核能的發展在社區中和保證所有用戶在社區中接受礦石和核燃料規則和公平的供應。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供應代辦處,機器人員自1960年以來,是歐洲原子能聯盟條約建立的身體通過根據等長接入的原則的一項共同的供應政策保證這供應對貨源的。它有法人資格和財政自治權。
歐洲原子能聯盟條約給供應代辦處選擇權利獲取在社區和特別分裂性材料導致的礦石、參考來源資料和一種專有權達成供應的合同的這樣材料從社區裡邊或從外面。為了是合法的根據社區法律,必須遞交供應合同給供應代辦處為結論。供應代辦處和委員會通過合理的供應的多樣化來源和過於依賴退避在所有一個供應來源的追求供應長期安全宗旨,並且保證在公平交易上下文,核燃料循環產業的生活能力被維護。
簽署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