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拾遺
右拾遺
唐朝及後來朝代設置的小官,分左、右拾遺——諮詢建議官員,字面意思是撿起皇帝的遺漏(政策失誤),相當於當代的監察兼助理機構。左右拾遺為正八品官職,除了元代,漢族統治者朝代介以左為大,右為小。所以左拾遺比右拾遺大一些(元代以右為大)。
在古代因為右拾遺與皇帝直接交流的機會比較多,是一個很有前途的職位,陳子昂、白居易等人都是由此崛起,做出番成績的。
拾遺:以諫為職的官員稱作諫官,又形象地被稱作言官,但言官亦指監察官員。類似於諫議大夫、補闕、正言、司諫之類的官員。
唐代進諫使命由門下省和中書省共擔。門下省設給事中四名及輔員若干,並設左諫議大夫四名,左散騎常侍四名。中書省則設右諫議大夫四名,右散騎常侍四名。唐代還創設了補闕和拾遺兩個官職,分置左右,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補闕和拾遺均為諫官,負責看管供其他諫官呈遞奏摺所用的四隻匣子。
兩《唐書》中只有一人楊嗣復,以官位較高的右拾遺,出任直史館:“嗣復七八歲時已能秉筆寫文。年二十,進士及第。二十一,又登博學宏詞科,釋褐秘書省校書郎。進右拾遺,直史館。”但此例僅此一見,恐怕屬於特殊例子,非常例。
拾遺是個清要官,地位遠在縣尉之上。一般以此官已可擔任較高級的史館修撰,如蔣系,“大和初,授昭應尉,直史館。明年,拜右拾遺、史館修撰,與沈傅師、鄭瀚、陳夷行、李漢參撰《憲宗實錄》”他最初以縣尉任直史館,后升右拾遺即改任史館修撰。蔣系的父親蔣乂也以右拾遺任史館修撰:“貞元九年,進右拾遺、史館修撰。”至於“登朝官”,指那些需要參加朝會的高官和監察御史等“常參管”。縣尉不參朝會,屬於“非登朝官”,因此縣尉充任史官,一般只能擔當直史館這個比較低層的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