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范建軍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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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
(三)負責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計量、特種設備等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四)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五)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指導推進全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負責本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指導縣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整合納入市場監管執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法案件。
(六)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杭州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
(八)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督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相關工作、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國際交流和合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七)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和地方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管理和服務政策。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進口藥品通關備案。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推進專業化、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指導藥品、醫療器械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九)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推進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信用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檢驗檢測、審評和監測機構業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深化簡政放權。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改革市場主體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證照工商通辦”,統籌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證照聯辦”等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營造寬鬆便利的准入環境,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推進省級委託下放及市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許可事項全程網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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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上,推進分類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人民群眾反映問題突出或者公眾關注的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等特殊領域實施全過程監管。加快整合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熱線,實行統一受理承辦。著力創新監管手段,注重依據標準監管,全面推行“網際網路+監管”、數字監管,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標準為指引、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監管效能,推動監管到位。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堅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社會共治,大力推進全主體、全鏈條、全品種監管,不斷加強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等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和風險點位排查,及時有效掌握苗頭性問題,消除風險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區、縣(市)政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全力防範化解市場監管領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4、推進放心消費。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打擊假冒偽劣和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堅決破除阻礙市場活力發揮的各種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深入整治影響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確保全市市場秩序持續良好。全面推行線上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有序推進放心示範單位創建,深入實施“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加快構建並不斷鞏固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動優質發展。統籌推進標準強市、質量強市、品牌強市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廣泛推行質量認證,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不斷打響“品字標”品牌。整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中的要素資源,主動服務新技術新業態模式發展,積極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6、有效提升服務水平。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實施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建立罕見病治療藥品醫療器械快速審評機制,實行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備案管理,逐步實施相關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備案制度,優化工作程序,營造激勵創新、保護合法權益環境。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物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准出、市場准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體系,完善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2)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調整、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處置。
(3)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衛生監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檢測發現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不合格產品的,及時通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法處理。
4、與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錢江海關、杭州蕭山機場海關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
(2)錢江海關、杭州蕭山機場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錢江海關、杭州蕭山機場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錢江海關、杭州蕭山機場海關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錢江海關、杭州蕭山機場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錢江海關、杭州蕭山機場海關通報,由後者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4)錢江海關應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進口檢驗監管中涉及醫療器械的重大質量安全信息。
5、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將市商務局承擔的農貿市場、商品專業市場的監督管理職責划轉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一步統籌監管力量,避免多頭管理。市商務局主要承擔統籌規劃全市商品市場體系,培育發展商品交易市場,牽頭實施商品專業市場的整合改造提升等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制度建設、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執業藥師註冊工作,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三)綜合規劃處。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與綜合分析。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規劃。承擔綜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技術裝備和科研立項、技術引進、科學普及、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實驗室管理等工作。
(四)法規處。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複核、聽證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五)財務審計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編製、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非稅收收入、績效評價、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等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和市局轉移支付資金審計工作。
(六)宣傳與應急管理處。組織開展市場監管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編製市場監督管理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重大安全信息發布,指導輿情監測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
(七)執法指導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指導推進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指導查處市場主體准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辦具有全市性影響和跨區縣的大案要案。指導區、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杭州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並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八)行政審批處(掛民營經濟發展服務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市場主體的名稱審核和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本部門集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小微企業成長。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統計分析工作。
(九)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以及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十)市場合同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依法承擔合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的發布情況。
(十二)質量發展處。組織實施質量強市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品牌建設,構建“品字標”品牌制度體系。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
(十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發布區域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通報。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協調處(掛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縣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和特殊食品監督管理、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十九)計量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計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產業計量、能源資源計量工作。
(二十)標準化處(掛標準國際合作處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預警工作。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管理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合格評定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管理、監督、協調部門和行業認證認可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認證和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組織參與相關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
(二十二)知識產權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以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指導和規範專利運用。開展知識產權公共信息分析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推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組織調處專利糾紛。
(二十三)商標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專用權的運用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十四)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上級部門委託下放的藥品生產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導並監督實施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葯源性興奮劑的生產環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標準。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指導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二十五)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依職責組織並監督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葯源性興奮劑的相關經營環節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葯、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
(二十六)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醫療器械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指導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及產品技術要求,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的日常監管工作。指導全市醫療器械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二十七)化妝品監督管理處。組織開展化妝品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質量抽檢。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指導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製127名。設局長1名(兼任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副局長5名(其中1名兼任市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57名,其中正處長級3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市場稽查專員2名)、副處長級27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1名。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行政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范建軍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孫月紅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盧建祥、馮世聯、來波平、俞敏、林霄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劉峰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古濤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杭州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汪曉敏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二級巡視員:范俊華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組織人事處處長:汪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