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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菊花

方舟子妻子

劉菊花,女,1974年出生在貴州獨山縣,社科院新聞系碩士研究生,方舟子的妻子。2011年4月底,劉菊花寫於2002年的論文《國際傳媒巨頭對當代中國傳媒文化的影響》涉嫌抄襲,引起了強烈反響。2012年3月,百人聯名上書社科院,要求調查劉菊花論文抄襲一事。2014年,劉菊花訴孫海峰名譽權侵權案勝訴,北京海淀法院日前審結此案,判令孫海峰刪除侵權微博、向劉菊花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2萬餘元。

曾擔任新華社記者,但於2016年2月23日被註銷記者證。

人物關係


人物事件


涉嫌抄襲

報道
2011年4月27日《法治周末》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後院起火:妻子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在1萬1千多字的內容里,詳細講述論文涉嫌抄襲的發現過程,並用超過三分之二的篇幅列舉了論文與原文的對比摘要。論文題目為《國際傳媒巨頭對當代中國傳媒文化的影響》,文章寫於2002年5月,學位授予單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作者劉菊花。
回應
方舟子回應稱:郭國松就是在公報私仇,打擊報復,因為他曾經被我揭露過報道假新聞,所以他在網上也反應很強烈,出了一篇文章來罵我。在肖傳國出獄的那段時間他們策劃了一個行動——方舟子抄襲總調查,這個是他無意中發電子郵件的時候錯發到我的郵箱了,後面還連續又做了兩期。抄襲,但是沒有把我怎麼樣,因為他們對我抄襲的指控是很荒唐的,是故意混淆了科普文章和學術論文的不同。
我妻子當時寫這個碩士論文的時候,還不是我的妻子,所以從整個脈絡來看,他們連續出了三期抄襲,接下來就說我妻子本人也抄襲,所以純粹就是針對我個人的,針對我家人的打擊報復。
在方舟子和郭國松的微博和博客中,都提到一個名叫亦明的人,他是華人學者,原名葛辛,陳力丹這篇論文的答辯委員會主席。2011年4月18日,他曾發表博客,希望亦明拿出具體證據,並在得到回復后提出過一些處理意見。但截止2011年4月28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尚未發表任何結論。
後續進展
2012年3月1日一早,海內外156位學人就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事件,發了一封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公開信。
方舟子對此進行了回應。
方舟子:所謂的這封信裡邊很多這個東西都是跟事實不符的,糾正她十年之前一篇碩士論文,150多個人上書要求查這個本身就是非常可笑的,我妻子她又不是一個公眾人物,像她這種情況,我估計全國90%以上的碩士生他們都是這麼寫論文,引用別人註明了出處,不做改寫也可以的。
對這起爭議頗多的抄襲事件,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曹保印認為:涉及機構必須調查並回應,學術打假,追溯無時限。
曹保印:無論學術打假事件涉及到哪一個人,涉及機構必須迅速做出回應,我們不能拿歷史上的不規範為今天辯白,在國際上的學術規範的做法造假是沒有追溯時限的,只要你的文章發表了或者是通過你的學術論文謀求了不該得到的利益,這樣的行為都應該及時的得到糾正。
劉菊花
劉菊花

起訴孫海峰

起因
實名認證為深圳大學傳播系副主任的孫海峰在微博上稱劉菊花“靠給官員當保姆被推薦讀研究生”。
起訴
2014年5月,劉菊花起訴孫海峰侵犯個人名譽至法院,北京海淀法院審結此案。
審判
2014年5月,法院判令孫海峰刪除侵權微博、向劉菊花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2萬餘元。

註銷記者證

2016年2月23日,劉菊花的記者證被新華通訊社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