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法定代表人”
徠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國際奧委會的全部活動。有權建立常設的或在必要時建立臨時的委員會和工作組,並確定其職權範圍,指派其成員。一旦認為它們已經完成工作,可決定予以解散。該委員會或工作組未經主席事先同意,不能舉行會議。
Presid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 President)
主席是所有委員會和工作組的當然成員,而且在他出席其中任何會議時均應身居上座。國際奧委會成立之初,現代奧運會創始人顧拜旦提出主席輪流制,即國際奧委會主席由奧運會舉辦國的委員擔任,4年一輪換,以體現奧林匹克運動的國際性。由於首屆現代奧運會於1896在希臘雅典舉辦,因此希臘人維凱拉斯擔任第1任主席。雅典奧運會結束后,下一屆奧運會將於1900年在法國巴黎舉辦,於是顧拜旦接任為第2任主席。第3屆奧運會定於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辦,因此巴黎奧運會後,顧拜旦準備將主席一職交給國際奧委會的美國委員、普林斯頓大學教授斯隆。但是斯隆認為,頻繁更換領導人對新生不久的國際奧委會十分不利,堅持要顧拜旦留任。歷史證明斯隆的意見是正確的。顧拜旦在其長達29年的國際奧委會主席任期內殫精竭慮,對奧林匹克運動的生存、發展與創新作出一系列重大貢獻。顧拜旦之後,先後擔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的有比利時人巴耶-拉圖爾(1925年-1942年)、瑞典人埃德斯特隆(1942年-1952年)、美國人布倫戴奇(1952年-1972年)、愛爾蘭人基拉寧(1972年-1980年)、西班牙人薩馬蘭奇(1980年-2001年)、比利時人羅格(2001年-2013 ),現任主席是德國人托馬斯·巴赫。
徠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由主席、副主席及另七名執委組成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
根據 《奧林匹克憲章》,國際奧委會主席須在國際奧委會全會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從委員中產生。主席任期為8年,可連選連任,連任每屆任期4年。
在國際奧委會成立之初,為了體現奧林匹克運動的國際性,顧拜旦曾提出主席輪流擔任制,即國際奧委會主席由下屆奧運會舉辦國的委員擔任,4年一輪換。在1900年巴黎奧運會結束時,顧拜旦擬將他的主席職位移交給下屆奧運會舉辦國美國的委員斯隆。但不少委員卻認為頻繁更換主席不利於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堅持要顧拜旦留任。連任制因之而固定下來。
從1894年到目前為止,已有第8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現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為德國人托馬斯·巴赫。
職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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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托馬斯·巴赫(第十任) |
● 歷任主席
姓名 | 任職時間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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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米特留斯·維凱拉斯 | 1894年—1896年(第一任) | 主席 |
皮埃爾·德·顧拜旦 | 1896年—1925年(第二任) | |
亨利·德·巴耶-拉圖爾 | 1925年—1942年(第三任) | |
西格弗里德·埃德斯特倫 | 1946年一1952年(第四任) | |
艾弗里·布倫戴奇 | 1952年一1972年(第五任) | |
邁克爾·莫里斯·基拉寧 | 1972年—1980年(第六任) | |
胡安·安東尼奧·薩馬蘭奇 | 1980年—2001年(第七任) | |
雅克·羅格 | 2001年—2013年(第八任) | |
托馬斯·巴赫 | 2013年—2021年(第九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