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資制是按職工實際工作日數和確定的日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形式,是計時工資的一種。計算方法有以下三種:(1)按全年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減去法定節日和工休假日之差除以12個月,得出全年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25.5天),再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25.5天,得出日工資標準(2)按當月應出滿勤天數計算,即用當月日曆天數減去當月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之差,去除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即得出當月日工資標準;(3)按全年平均每月日曆天數計算,即用全年日曆天數除以12個月之商(30.4天),去除職工本人月工資標準即得出日工資標準。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按現行勞動法規,每周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
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