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領導班子


局長、黨組書記錢建寧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教育處、財務處(審計)處。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劉森負責辦公室、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企業註冊登記、機關黨建、離退休幹部、工商信息化及標準化建設、諮詢服務工作。分管辦公室(市工商幹校)、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處、企業註冊分局、機關黨委、老幹部處、信息中心。聯繫鼓樓分局、江寧區局、溧水區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之熙負責市場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開發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分管市場監督管理處(專業市場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高新開發區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聯繫秦淮分局、浦口區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黃明春負責法制、商標監督管理、廣告監督管理、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工作。分管法制處、商標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聯繫建鄴分局、棲霞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陳元虎負責公平交易、企業監督管理、私營個體經濟、私營黨建工作。分管公平交易局(經濟監督檢查支隊)、個體私營經濟和企業監督管理處、私營企業聯合黨委。聯繫雨花台分局、六合區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鄒建明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及督察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作風辦)。聯繫玄武分局、高淳區局副巡視員施靖鳴分管民營經濟協會、諮詢服務中心;協助分管機關黨委、老幹部處、信息中心。副巡視員蔣靜分管消費者協會、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協助分管市場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副巡視員孫建和協助分管商標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市工商幹校。

主要職責


(一)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和參與制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擬定、發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確認經營資格;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工商企業的經營行為,對在市工商局註冊的企業實施年檢和直接的監督管理;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授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管理電子商務等利用網路的經營行為;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等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五)組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六)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文化、期貨、典當、拍賣市場以及金融、勞動力、房地產、技術、信息等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參與市場規劃和市場培育,組織各類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其他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七)組織管理商標工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使用和商標印製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認定本市著名商標和推薦馳名商標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廣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九)組織管理經濟合同工作,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個人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
(十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機構編製、人事、財務、審計及紀檢監察等工作。
(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保衛、新聞宣傳、政策調研等工作;協調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全系統檔案、物資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系統政務工作;指導、協調全系統辦公自動化和統計工作;指導市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全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系統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職稱評定等工作;負責全系統基層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系統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市工商行政管理幹部學校工作。
財務處(審計處)
研究擬定全系統財務、審計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全系統財務經費管理、收費管理、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負責全系統收費項目的申報與管理;統一管理行政性收費票據;監督管理市局機關及系統財務活動;管理市局機關及系統國有資產;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全系統的會計基礎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
法制處
研究提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計劃建議,組織、承擔或參與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論證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文件的審核、會簽、清理和編纂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培訓和普法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系統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組織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系統法制工作。
公平交易監督局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市場監管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傳銷及變相傳銷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執法任務。
個體私營經濟和企業監督管理處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企業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本系統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承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內資企業的年檢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指導民營經濟協會和外地在寧企業協會工作。
外資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處
研究擬定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在本市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授權登記、年度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系統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相關協會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處(專業市場分局)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交易秩序的規章制度;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全市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文化市場;研究擬定規範電子商務活動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參與市場布局規劃和市場培育,負責全市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商品展銷會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經紀人、經紀機構及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相關協會工作。
商標監督管理處
研究擬定商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參與制定有關商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實施辦法;擬定並實施本市商標發展規劃,指導工商企業的商標工作;負責商標使用、商標印製和商標驗證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商標代理組織、商標評估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市著名商標的認定和馳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侵犯商標專用權、商標侵權、假冒註冊商標以及商標領域中的其他違法案件指導全系統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相關協會工作。
廣告監督管理處
研究擬定廣告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廣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實施辦法;負責廣告經營資格審批和廣告發布登記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廣告;指導全系統的廣告審批、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相關協會工作。
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
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監督管理拍賣行為;組織開展本市重合同守信用活動和企業信用評級活動;推行和管理合同示範文本;指導全系統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企業信用管理協會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實施辦法;調解消費者權益爭議;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負責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接受消費者的申訴和社會各界對各類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的舉報;指導全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消費者協會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中共南京市私營企業聯合委員會
負責有關私營企業的黨群工作。
老幹部處
組織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不斷豐富老幹部精神文化生活,組織老幹部發揮作用,著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促進和諧工商建設。
企業註冊分局
研究擬定企業註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冠市名企業的名稱核准工作;負責市屬各類企業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審定、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負責企業登記註冊檔案資料的管理;指導全系統的登記註冊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負責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各類工商企業和其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變更和註銷等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並對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查處經濟違法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走私販私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區內企業進行工商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負責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各類工商企業和其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變更和註銷等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並對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查處經濟違法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走私販私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區內企業進行工商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
經濟監督檢查支隊(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檢查站)
承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流通領域走私販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傳銷及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執法任務。
化學工業園區分局
負責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內各類工商企業和其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變更和註銷等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並對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查處經濟違法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走私販私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區內企業進行工商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