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司

民治司

民治司,機構名。清末民政部所屬五司之一,掌稽地方行政、自治及編審戶口、保息賑濟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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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光緒三十二年(1906)九月置,設郎中二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五人、七品小京官一人,以及錄事等職。下設四科:地方行政科,掌管地方官制及各省行政局、所的變革,地方官吏的考核、裁汰等事;地方自治科,掌管各省自治局、自治研究所及董事會、議事會的設置、組織等事項,自治經費的調查、監督及資政院參議員選舉等;戶籍科,掌管編審戶口及國籍、旗籍、民籍的轉移更易,以及就學、徵兵和宗教信仰等事;保息科,掌管官辦育嬰、撫恤、濟良、棲流等局所與其善舉義行,以及災害賑濟、國內移民、拓殖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