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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建華

原南充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市科協主席

楊建華,男,漢族,1964年5月出生,四川營山人,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理學學士,畢業於四川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曾任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

2014年0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03月,被立案偵查並被逮捕。

2015年9月15日,犯行賄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 南充師範學院化學系學生
1984.07--1985.09 華鎣市古橋鄉團委書記
1985.09--1986.09 華鎣市高興鎮經委主任
1986.09--1987.09 營山縣新店區委委員、宣傳幹部
1987.09--1992.05 營山縣政協秘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2.05--1996.12 南充市委統戰部研究室主任、黨派處處長、機關黨支部副書記
1996.12--2002.10 中共西充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2.10--2004.07 中共南部縣委副書記(2000.09-2003.06四川省委黨校經管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4.07--2007.01 南部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4.08縣長
2007.01--2007.03 中共儀隴縣委書記
2007.03--2011.10 中共儀隴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0--2011.12 南充市委常委、儀隴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2--2015南充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市科協主席(其間:2012.03- 2012.12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掛職)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4年9月,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經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紀委正在對南充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楊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資格終止

2015年1月,西充縣依法接受了楊建華辭去市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根據代表法、選舉法、代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選舉法四川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楊建華的市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立案偵查

2015年3月3日,巴中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南充市原委常委、總工會主席楊建華(副廳級)立案偵查。
2015年3月9日,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刑事拘留。

依法逮捕

2015年3月26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南充市委原常委楊建華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依法審理2015年9月15日,四川省委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南充拉票賄選案查處情況的通報。現已查明,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屆一次全會前,時任儀隴縣委書記楊建華用公款80萬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屬,向部分可能成為市委委員的人員送錢拉票,通過拉票賄選當選市委常委;楊建華犯行賄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