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文·普蘭丁格

哲學家

阿爾文·卡爾·普蘭丁格(英文原名:Alvin Carl Plantinga,1932年11月15日—),是美國當代著名的基督教哲學家,現任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re Dame) John A.O'Brien講席教授。

人物介紹


阿爾文·普蘭丁格,美國人,哲學家。

個人作品


著作有《上帝與他心》(God and Other Mind,1967)、《必然性的本性》(The Nature of Necessity,1974)、《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The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2000)。他曾受邀在享譽全球的吉福德講座(Gifford Lectures)做過三次演講。1980年,《時代周刊》將普蘭丁格譽為“全美基督教哲學的領軍人物”。

個人檔案


家庭背景

2009年 作進化論和宗教講座
2009年 作進化論和宗教講座
普蘭丁格於1932年11月15日出生於密歇根州安娜堡(Ann Arbor),父親名為康那理惟士(Cornelius),母親萊緹(Lettie)。普蘭丁格的父親是來自荷蘭的第一代移民,他家祖籍為荷蘭的弗里斯蘭省(Friesland)。普蘭丁格的父親於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獲得哲學博士學位,並擁有心理學碩士學位,他曾歷年在不同的大學任教。普蘭丁格父母育有四子,其他三子分別為:Cornelius "Neal" Plantinga, Jr (加爾文神學院校長)、Leon(耶魯大學名譽教授)、Terrell(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任職)。
普蘭丁格於1955年與凱瑟琳(Kathleen De Boer)結婚。他們育有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分別為:Carl、Jane、Harry、Ann。他的兩個兒子都是加爾文大學的教授,長女Jane是瑞尼爾灘長老會(Rainier Beach Presbyterian Church)的牧師,次女Ann在喀麥隆的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工作。

教育背景

普蘭丁格一家的生活開始頗為拮据,直到1941年,他的父親在密歇根覓得一個穩定的教職,才好轉。後來他的父親到北達科他州詹姆斯頓學院(Jamestown College)任教,普蘭丁格在那裡讀高中,因為高中課程十分枯燥,他對體育十分熱衷。讀完高中11年級后,普蘭丁格在父親的堅持下,入大學接受進一步教育。
1949年,他聽從父親建議,在17歲生日前入詹姆斯頓學院就讀。同年,普蘭丁格的父親接受大瀑布市(Grand Rapids)加爾文大學的一個教席。
1950年1月,普蘭丁格為了和家人生活在一起,轉入加爾文大學。在加爾文大學的第一個學期,普蘭丁格申請並獲得了哈佛大學的獎學金,從1950年秋季開始,他到哈佛大學開始了兩個學期的求學生涯。
1951年,哈佛大學春假期間,普蘭丁格參加了加爾文大學的一些哲學課程,並被哲學教授William Harry Jellema所吸引,隨後他回到加爾文大學跟他學習哲學。
1954年,他開始在密歇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進行他的本科學習。指導他的教師有William Alston、 William Frankena和Richard Cartwright等。
1955年,普蘭丁格轉入耶魯大學就讀。
1958年,在耶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

執教生涯

在1957年,普蘭丁格便在耶魯大學做哲學系的講師,1958年,他到韋恩州立大學(Wayne State University)任哲學系教授。1963年,他接替退休的Jellema到加爾文大學執教,他在加爾文大學呆了19年,於1982年開始執教於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職位及榮譽

普蘭丁格在1981-1982年擔任美國哲學協會(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西部分會的主席,1983—1986年任基督教哲學家協會(Society of Christian Philosophers)主席。
他還分別獲得以下大學的榮譽學位:格拉斯哥大學(1982)、加爾文大學(1986)、北園學院(1994)、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1995)、楊百翰大學(1996)、瓦爾帕萊索大學(1999)。
他於1971—1972年當選“古根海姆學者”(Guggenheim Fellow),於1975年當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研究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會員。
2006年,聖母大學哲學和宗教中心把傑出學者獎學金更名為阿爾文·普蘭丁格獎學金。

哲學思想


改革宗認識論
普蘭丁格對認識論領域的貢獻在於他稱之為“改革宗的認識論”的宗教認識論。根據改革宗的認識論觀點,即使沒有上帝存在的證據,對上帝的信仰仍然是理性的並且可以得到保證的。更進一步,他認為對上帝的信仰是正當的基本信念。普蘭丁格最後發展出了一種外在論的宗教認識論,論證對上帝的信仰可以獨立於證據而得到保證,這種認識論被他稱為恰當的功能論(Proper functionalism)。
在他認識論的三部曲中,他闡述了他的這種恰當功能論:
在第一部《確保:當今爭論》(Warrant: The Current Debate)中,普蘭丁格介紹、評析了分析哲學的認識論,特別是 Chisholm、BonJour、Alston、Goldman等的著作;
在第二部《保證和恰當的功能》一書中,他介紹了保證(Warrant)這個概念來替代證明(Justification),並深入討論了自我認知、記憶、感知、可能性;
2000年,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出版。他把他保證理論運用到討論基督教有神論信仰是否可以得到保證。他論證說,這是可以的。顯然,這本書沒有討論基督教有神論的信仰是否為真。
A/C模型
普蘭丁格用A/C模型(Aquinas/Calvin Model)來論證有神論信仰,他認為,人有一個神聖感應(sensus divinitatis)的認知機制,這種認知機制同感知、記憶、和先天信念同類,這樣的信念是恰當的基礎性信念,它之所以被接納不需經過推理。按照這個模型,有關上帝的自然知識,被罪惡所阻隔,使認知機制部分或完全不能運作。非信徒的認知能力正是出了這種問題(而不是如馬克思和弗洛伊德主義者所言,有信仰的人是精神有問題的。)接著,普蘭丁格用擴展的A/C模型論證基督教信念亦具有正面的知識地位,具有內在的和外在的合理性。
自由意志辯護
在《必然性的本性》一書中,普蘭丁格提出了自由意志辯護來解決惡之難題(The Problem of Evil)。他旨在表明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與罪惡的存在並不構成矛盾,而其他許多哲學家認為這構成矛盾。
普蘭丁格的論證可以簡單地表述如下:“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即使上帝全能,但是他也不能造出從不選擇作惡的自由人。進而,這種情況也變得可能:即使上帝全善,如果道德的至善需要能夠進行自由倫理行為的人,上帝仍然可以造出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
當代許多哲學家接受了普蘭丁格的論證,所以罪惡的問題只限於在證據層面存在,在邏輯層面,上帝和罪惡的存在並不構成矛盾或者不一致,當然,還有些哲學家認為邏輯方面的矛盾並沒有消除。
模態本體論論證
普蘭丁格用一種更嚴格形式的模態邏輯發展了Norman Malcolm和Hartshorne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
反自然主義的進化論證
在他的反自然主義的進化論論證中,普蘭丁格聲稱進化論是自然主義的一個認識論上的否決因子(例如,如果進化論是正確的,它就會損害自然主義)。他的論證如下:如果進化論和自然主義都為真,人類的認識能力通過進化產生有生存價值的信念(在獲得食物、爭鬥和繁衍上取得最大的成功),而不是必然產生正確的信念。所以,在這種自然-進化的模式中,既然人類的認識能力只是為適應生存而演進,而非為產生真理而演進,那麼,這種認識能力的成果(包括自然主義和進化論)的真實性就值得懷疑了。換一種角度,如果是上帝根據自己形象用進化的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創造人類,那麼這種認識功能就更顯得可靠了。
關於進化論與智能設計的觀點
2009年普蘭丁格作了一個關於進化論和宗教的講座。他表明了他對紅衣主教Christoph Schonborn以下看法的支持:“進化論在共同祖先這個意義上是正確的,但是新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論,即:無方向、無計劃隨機的自然選擇。這個是不正確的。面對諸多證據,任何否認或者消解生物設計理論的思想都是空想,不是科學。”普蘭丁格相信:“進化論對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些理解可以和基督教信念一致,有些不能。” “像我們這樣理性生物的的存在不能僅僅靠隨機產生。”他聲稱進化論是“完全無主導隨機的過程”這個觀念和“基督教信念不相容”,“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他可以選擇用進化的過程來完成。但是我們的存在不是隨機的。”
普蘭丁格曾支持過智能設計運動(Interlligent Design Movement,IDM)。他曾是起源委員會(Ad Hoc Origins Committee)的會員,該委員會支持Philip E. Johnson一書《審判達爾文》(Darwin on Trial)反對古生物學家Stephen Jay Gould於1992年在《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上發表的針對基督教的苛刻評論。普蘭丁格為《審判達爾文》一書封底撰文表示支持。
普蘭丁格是支持智能設計的ISCID(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omplexity, Information, and Design)(即將解體)協會會員,曾經出席了該協會的智能設計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