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貿易
道德貿易
廣義上講,道德貿易是指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必須遵守一定的道德規範,即要求出口企業在組織商品出口賺取利潤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等。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裡,全球化的浪潮風起雲湧,伴隨而來的是國際分工的日趨細化和原有國際分工和交換格局的改變。在全球化的過程中,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利益的不一致逐步顯現出來,成為引起國家之間和國家內部不平等的重要原因。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曲如曉(教授) 田桐桐發達國家的勞工組織強烈地感受到了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威脅。他們認為由於本國從工資相對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進口了廉價的商品,以及本國企業利用了國外廉價勞動力積極向外進行直接投資,使國內本行業的工人就業受到威脅。因此,要從改善勞工標準人手提高發展中國家的勞動成本,這樣就可以保護本國、本行業工人免受失業或失業威脅,另一方面從道德或人道的角度,又維護了發展中國家勞工的權益。於是,由發達國家發起,要求跨國公司在全球擴張謀取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必須承擔起勞工權益的責任,並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標準,從而掀起了道德貿易運動的浪潮。
目前,道德貿易發展勢頭強勁,遍及世界各國。最近一份報告顯示,英國道德消費者人數大約已達170萬。發達國家的非政府組織、行業協會、工會等都相繼制定了道德貿易準則,如歐洲的“潔凈衣服運動”組織發起的“成衣業公平貿易約章”、美國的“社會責任國際”發起的“社會責任8000認證”、“美國公平勞工協會”通過的“工作場所生產守則”、英國的“道德貿易聯盟”發起的“道德貿易運動”等。
道德貿易發端於發達國家,其宗旨之一是改善發展中國家勞工狀況。但從其誕生之日起,就一直面臨來自各方的批評和質疑。隨著道德貿易在發展中國家的推行,道德貿易日漸顯露出其局限性和脆弱性。
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道德貿易內容的合理性
就道德貿易的內容而言,目前多數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勞工組織的《基礎性條約》為藍本,以國際自由工會聯盟的《基本守則》為框架,承諾保障基本人權和勞權並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條件。具體規定都與人道主義精神的道德原則相聯繫。
由於道德標準與各國、各民族文化傳統有著密切聯繫,所以當道德貿易跨越道德差異從而在全球範圍內建立並實施一種普遍性人權及勞工標準時,它的合理性就受到質疑。發達國家認為提高發展中國家的勞工標準對這些國家的工人是有利的,認為某些勞動慣例或條件從道德的角度是不能容忍的,但問題的關鍵是要把勞工標準與工作條件區分開,把最低工資、健康和安全利益、加班與可能的最低就業年齡與勞工權利如禁止強制勞工、虐待和歧視區別開來。如對禁止強制勞動或奴役勞動這樣的規定並不存在爭議,它的合理性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將組織工會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規定為基本勞權的合理性就受到挑戰。在一個沒有工會運動傳統的社會中,在跨國公司的有限作用範圍內推行組織工會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力可能會造成這樣一種後果:參加了工會有固定收入的工人獲得了更高的工資和更好的工作條件,而沒有參加工會甚至沒有固定收入的社會群體卻付出了更高的代價。由此可見,在發達國家用於促進平等的工會集體談判策略在沒有工會傳統的發展中國家不但無法奏效,反而可能會加劇工人群體內部的不平等。
每一個國家、每一個企業發展的歷史背景都不一樣,由於區域差異的原因,在工作時間、職工工資、福利保障及加班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不盡相同,所以道德貿易也必須承認這個多樣化。如果強行實施統一的道德貿易標準,必然使眾多的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無法達到標準而影響其競爭力。
(二)道德貿易標準與發展中國家工人實際利益之間的矛盾
道德貿易的有關標準是由發達國家制定的,這些標準能在多大程度上給發展中國家帶來好處尚無定論。道德貿易的初衷是維護工人權利,可這些運動過程中卻不見工人的蹤影。大多數標準不是通過僱主與工人協商而是企業自己制定。如果道德貿易的行為準則未經工人知曉或同意就冠以工人的名義制定出來,那麼道德貿易就不能真正給工人帶來實惠,也就達不到其標榜的改善工人福利的目標。據調查研究表明,在印尼、菲律賓、斯里蘭卡、孟加拉國、巴基斯坦和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即使是耐克這樣的知名企業的工人,也對準則一無所知。尤其是道德貿易實施以來,其運行過程中許多準則與工人真正的需求或權益存在著衝突,從而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表現在:
1.限制工時
由於經濟發展水平的原因,發展中國家工資較低,若強行限制工時,工人所得不足以維持其生計或養家糊口。多數出口加工企業基本實行計件工資,在更多情況下工人增加工時的目的是為了賺取更多的報酬。這樣的事實和道德貿易有關工時條款存在矛盾。
限定工時和勞工改善生存狀況相比哪個更道德?這個問題出現的根本原因是勞動力地區價格的不平衡。如果由於市場定價的勞動力價格仍然不能滿足勞動力的生活需求,就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勞工的工資水平上,而不是簡單的限制工時。
在當今的世界經濟中,地區差異是不爭的事實,如果道德貿易的宗旨是為了提高勞工福利,縮短地區差異也應該成為道德貿易承擔的責任之一。
2.使用童工
廣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許多家庭無法負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以至於被迫出現童工現象,這些收入對他們家庭甚至對自己的生存可能是非常重要的。若強行禁止,則這些童工便生計無著,使用童工是不道德的,迫使其陷入生存危機也同樣是不道德的。所以問題的核心是,道德貿易既然是為了改善勞工福利,就不應該只停留在禁止雇傭童工之後就認為是完成了任務,如何讓童工生存更為重要,也更有意義。
3.工人失業
按照道德貿易的要求,在短期內必然會增加企業的成本,許多中小企業或者由於成本太高,無法獲取利潤而裁減工人,或者由於達不到標準,無法從事貿易活動只能選擇破產或與大企業合併,致使工人失業。
既然道德貿易是為了改善工人的福利,那麼在這些企業中,培養企業主的道德意識是首要的。所以在道德貿易推行的初期階段,引導與強令這兩者應該共同發揮作用,做到針對不同的現實開展不同的工作。這樣可以給中小企業一個緩衝期,真正起到改善勞工福利的作用,實現道德貿易的目標。作為一種必須得到普遍遵守的行為規範,如果道德貿易標準超越現有的法律規範和多數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標準就失去了能夠被遵守的前提,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所以,在不聽取基層工人的願望和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並推行的標準是不合理的,沒有發展中國家參與的道德貿易標準是不具備國際說服力的。工人是故事的主角,但消費者卻是最終的聽眾,對工人願望的忽視只會使道德貿易淪為企業爭取消費者信任的公關工具。
沒有發展中國家廣泛地參與,尤其是決定權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的轉換,道德貿易只不過是家長式的管理機制。如果嚴重的話還會傷及意欲使其收益群體的利益。
(三)道德貿易準則與跨國公司貿易需求之間存在矛盾
在當今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真正受益的是跨國公司,他們主宰著全球化的進程與利益分配。而實際上,上述勞工狀況的許多矛盾是位於鏈條最頂端的跨國公司自己製造出來的。從某種程度上講,正是他們的行為導致了發展中國家勞工狀況的惡化。
就道德貿易中有關工時的要求,並不是企業願意增加工時,而是由於定單的交貨時間短,企業被迫無奈才加班的。如在過去幾年時間中,服裝的交貨周期從平均3個月縮短到25天。為了獲得跨國公司的定單,發展中國家廠商間的競爭也就變成了工作強度的競爭,為了完成定單,只能加班加點。
再比如最低工資。目前跨國公司下的定單價格越來越低,如在過去的3年裡,服裝業的訂單價格平均下降15%一30% ,對於多數發展中國家的加工企業來說,人工成本佔總成本的80% ,企業利潤只有5%左右。加工貿易中,也只能削減勞工成本。一方面,跨國公司壓低收購價格,另一方面,卻又要求分轉包商提高工資水平,改善勞工的衛生安全狀況,提高工人的福利,這本身就是一對矛盾。事實上,如果沒有辦法讓採購商分擔一部分成本而任由訂單價格不斷被壓低,製造商根本沒有實力去改善勞工條件,也就不可能達到道德貿易的目標。
(四)道德貿易在監督企業方面的作用
在當前國際貿易中,由於分包、轉包、代理商以及家庭作業的流行,也許作為總發包商的跨國公司都不清楚全球有多少個工廠在為它生產,使得買方更無從知曉誰是真正的賣主,更談不上了解其生產信息。如某家美國零售商的供給商超過13000家,而後者的分轉包商戶的數量接近78000家。
分包、轉包以及代理的出現為買主控制供給鏈,從而實現道德貿易的目的帶來了困難。僱主通過將大量產品訂單分包、轉包,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僱主們不必考慮產品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尤其是勞工問題。不但如此,分包、轉包、代理的關係可以一直延續下去,產品的最終生產者往往落到臨時工和家庭手工業者這一層面。這些人的生產具有分散性、偶然性、非合同性的特點,如此複雜的關係鏈或關係網就算是理清楚它的來龍去脈恐怕也很難保證道德貿易能夠對企業開展行之有效的監督,就更不要說用道德貿易的手段來實現保護他們的勞工權益了。
(五)道德貿易的重點主要集中於發展中國家具有優勢的行業
道德貿易運動首先由發達國家發起,繼而迅速擴展到了生產製造基地的發展中國家,印尼、泰國、越南、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先後成為該運動的焦點地區。
為什麼道德貿易關注的多半是發達國家不佔有貿易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事實上,儘管發達國家反覆強調道德貿易,但多數歐美國家的跨國公司只在發展中國家實施道德貿易標準,有些發達國家的企業無論是工人的工作條件,還是安全生產環境都不如發展中國家的企業,但從來沒有被驗廠。這就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發達國家推行道德貿易的利益驅使,只是把社會道德標準作為保住其職業和企業的一種途徑。但事實上,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如果失去了進入發達國家市場的機會,將損害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的前景,阻礙他們勞工標準的提高,所以如果是為了鼓勵提高勞工標準而對發展中國家採用貿易制裁的方法,很可能將導致相反的結果。
(六)道德貿易實施者行為的監督和管理
由於道德貿易制定者和實施者不同,因而存在著眾多的標準,這些標準雖然內容上和國際勞工組織的內容大體相同,但具體規定存在差別。企業為了達到不同的標準在資金和人力上產生了浪費,增加了企業的負擔。而且,許多跨國公司在道德貿易實施過程中,在具體標準上有很大的隨意性,使企業難以適應。另外,認證成本昂貴,如社會責任國際的SA8000認證,一個1500人左右的企業在一個3年周期內的總費用約為23萬元。許多企業深感壓力大,不堪重負。
誰來規範和監督這些認證機構的行為?如此高的認證費用有何根據?如果對認證機構的審核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其商業利益色彩越來越濃,那麼就可能使道德貿易在某種程度上變質,與道德貿易的初衷背道而馳。
(一)順應社會發展潮流,避免演變成為貿易保護主義
道德貿易的宗旨之一是改善勞工狀況、提高勞工福利,這不但是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而且將是對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綜合發展水平的考量。因此不論從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還是從落實勞工權益保護出發,都應該對國際貿易的這一趨勢做出積極的參與和應對。
像我們這樣勞動力豐富而缺乏產品核心技術和品牌優勢的國家,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靠低成本進入世界市場是正常的。但應該認識到,僅僅靠低成本出口決非長久之計。目前中國的勞動力成本僅是西方發達國家的1/45,甚至比東南亞許多落後國家還要低。出口產品的成本過低帶來的弊端已經日趨明顯,一方面國際社會針對中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案件風起雲湧,另一方面發達國家的勞工組織反華情緒日益高漲。在這種情形下,繼續依靠降低勞工標準的低成本擴張法,無論對企業還是對整個國家來說都是沒有前途的。因此,在當前的國際和國內環境中,保護勞工權益,積極參與到道德貿易運動中來,無論從社會文明還是企業發展的角度考慮,都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發達國家無時無刻不在試圖將勞工標準納入WTO體系中去,只因許多發展中國家反對至今未能成行。中國的許多企業尚處在成長的初級階段,無論是生產體系還是管理理念遠未達到發達國家實力強大的跨國公司的水平。所以,嚴防道德貿易演變成為國際利益集團設置的貿易壁壘仍然是中國所面臨的任務之一。發達國家藉以勞工權利插手中國內政已有先例。隨著中國國力的增強此種插手開始由內部向外部轉換,即由插手內部事務轉向對外堵住不合乎發達國家標準的產品出口,以達到貿易保護主義的目的。而道德貿易打著勞工福利的旗號,貌似正義、可操作性極強,如果不了解規則極容易陷進貿易壁壘的深淵。一旦壁壘鑄成,短時間內更難以攻破,所造成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
(二)高度重視,儘早研究應對策略
對道德貿易的研究是我們首先必須要做的工作。道德貿易是有目的、有組織、有計劃、有標準的系統的貿易形式,因此我們的工作也可以有不同的針對性。研究工作的重點是要清楚道德貿易的有關標準和相關組織的詳細情況,以避免發生貿易糾紛,即便是發生了,在處理應對時也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對於標準的熟悉還可以使我們進一步考察中國目前勞工法律和法規與道德貿易規定的差距。
目前,中國已經成為居世界第三位的貿易大國,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超過15萬家,從業人員超過3000萬人,約佔城鄉工業就業總人口的15%。這些都表明,中國的對外貿以便在實踐中逐步完善這些法律法規並逐步向國際靠攏。
企業本身的主動適應程度直接決定了中國能否跨越道德貿易的門檻。目前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通曉道德貿易的專門人才不多。因此,應使更多的人了解了道德貿易,除開展廣泛的國際合作之外,我們自身的推廣工作也勢在必行。
道德貿易本身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我們若能對此問題做到提早認識、提早研究應對策略,才能更有效地減輕對中國外貿發展的衝擊,並使之真正為中國勞工福利的改善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