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達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達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達縣的政府機構。
(一)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的制定、分解和考核。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轉報和管理工作。
(四)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組織、協調、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批複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上報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工作;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用於運輸工具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工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上述事項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煙花爆竹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審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八)履行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全縣煤礦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行政處罰;組織開展全縣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駐礦安監員的考核和發證管理工作;參與全縣煤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審查;監督檢查煤礦事故隱患的整改;制訂全縣煤礦安全投入、安全裝備規劃和措施並督促落實;組織、指揮和協調礦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礦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全縣煤炭生產建設規劃編製等工作。
(九)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審查監督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縣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
(十三)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申報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監一股
1.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重要文件的法制審查工作;
3.負責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4.負責分管聯繫行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指導、協調、監督煤礦等行業安全工作。
安監二股
1.負責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2. 負責分管聯繫行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指導、協調、監督建築、水利、鐵路、旅遊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安監三股
1.負責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重大公共活動安全預案審定及監督實施工作;
3.負責工礦商貿生產安全監管工作;
4. 負責分管聯繫行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指導、協調、監督電力、地質災害、消防、文體、林業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行政審批股
1.負責對縣境內危險和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許可;
2.負責對縣境內危險性較大的建設項目安全審查;
3. 負責對縣境內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備案和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初審上報;
4. 負責對縣境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備案,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資料初審上報,並對第三類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經營備案;
5. 負責對縣境內危險化學品儲存審批;
6. 負責對縣境內煙花爆銷售許可證的行政審批;
7. 負責對縣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
1.負責全縣直接監管行業、重大危險源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執法監察,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
2.負責全縣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工作;
3.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巡查和委託執法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
4.負責重大隱患監管統計上報工作;
5. 負責分管聯繫行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6.指導、協調、監督學校、交通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目標管理、機關財務、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提(議)案辦理、國有資產、安全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對外公布;
2.負責承辦會議,起草重要文件、報告和總結;
3.負責局車輛管理(年審、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