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體育局
煙台市體育局
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完善體育訓練體制,指導體育運動隊伍建設;指導各類體育學校業務工作;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內外體育競賽;制定全市體育競賽計劃,管理、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鄭俊傑為煙台市體育局局長。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體育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並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調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五)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體育科研成果推廣。
(六)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政務公開、信息、保密、信訪、接待、文史、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體育統計、體育宣傳等工作,協調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道、新聞發布工作。
二、政工科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以及體育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群眾體育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和推動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監管全民健身工程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負責市體育總會秘書處的工作,指導體育社團工作。
四、競技體育科
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提出全市競技運動項目設置及布局意見,組織實施我市運動隊參加全省、全國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單項體育比賽和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承辦國內外體育比賽;負責裁判員、運動員等級管理工作。
五、業餘訓練科
擬定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的建設;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輸送工作;負責全市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體育教練員的崗位培訓和市級運動隊的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市級運動隊的訓練和運動員隊伍建設;指導全市體育科研工作,負責體育科研成果的推廣;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六、體育產業科
擬定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實施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煙台體育公園的開發利用工作;協調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芝罘區友誼街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