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鬷
王鬷
王鬷(978-1041),字總之,趙州臨城人(現河北省邢台市臨城縣)。七歲喪父,哀毀過人。既長,狀貌奇偉。舉進士,授婺州觀察推官。代還,真宗見而異之,特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祁縣,通判湖州。再遷太常博士、提點梓州路刑獄,權三司戶部判官。使契丹還,判都磨勘司。以尚書度支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上言:“方調兵塞決河,而近郡災歉,民力雕敝,請罷土木之不急者。”改三司戶部副使。樞密使曹利用得罪,鬷以同里為利用所厚,出知湖州,徙蘇州。還為三司鹽鐵副使。
時龍圖閣待制馬季良方用事,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居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之。季良挾章獻姻家,眾莫敢迕其意,鬷獨不可,曰:“與民競利,豈國體耶!”擢天章閣待制、判大理寺、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安撫淮南,權判吏部流內銓,累遷刑部。
益、利路旱飢,為安撫使,以左司郎中、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殺馬、脅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於是眾皆出,命軍校指亂者,得十餘人,即戮之。及旦,人莫知也。其為政有大體,不為苛察,蜀人愛之。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景祐五年,參知政事。遷尚書工部侍郎、知樞密院事。
天聖中,鬷嘗使河北,過真定,見曹瑋,謂曰:“君異日當柄用,願留意邊防。”鬷曰:“何以教之?”瑋曰:“吾聞趙德明嘗使人以馬榷易漢物,不如意,欲殺之。少子元昊方十餘歲,諫曰:‘我戎人,本從事鞍馬,而以資鄰國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從而斬之,失眾心矣。’德明從之。吾嘗使人覘元昊,狀貌異常,他日必為邊患。”鬷殊未以為然也。比再入樞密,元昊反,帝數問邊事,鬷不能對。及西征失利,議刺鄉兵,又久未決。帝怒,鬷與陳執中、張觀同日罷,鬷出知河南府,始嘆瑋之明識。未幾,得暴疾卒。贈戶部尚書,謚忠穆。
鬷少時,館禮部尚書王化基之門,樞密副使宋湜見而以女妻之。宋氏親族或侮易之,化基曰:“后三十年,鬷富貴矣。”果如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