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綜合指數

證券專業名詞

深證綜合指數指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製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範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製並公開發表,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

簡介


指數圖
指數圖
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為計算範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其基本計算公式為:即日綜合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每當發行新股上市時,從第二天納入成份股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調整。
新股票上市后“基日成分股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成分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一天收盤價
從2007年11月19日起,變更為從上市第十一個交易日起納入指數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按下式調整。
新股上市后,“基日指數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指數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十個交易日收盤價”

基日指數


(1)深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1年4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為100。
(2)深證A股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2年10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
(3)深證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8日為基日,1992年10月6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
(4)成份指數類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1995年1月23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0。
(5)深證基金指數以2000年6月30日為基日,2000年7月3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0。

指數種類


深證綜合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有:
(1)綜合指數: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
(2)成份股指數:包括深證成份指數、成份A股指數、成份B股指數、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金融類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企業類指數。
(3)深證基金指數

計算方法


(1)綜合指數類和成份股指數類均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指數股的計算日股份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
(2)兩類指數的權數分別為:
綜合指數類:股份數=全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數
成份股指數類:股份數=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數
(3)指數計算公式是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4)指數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人民幣,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成份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成份B股指數仍採用港幣計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后,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市價(無成交者取昨收市價)計算開市指數,然後用連鎖方式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每日連鎖計算公式: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指數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股價×指數股A股之股份數)。
指數股B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股價×指數股B股之股份數)×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6)基金指數的計算方法與成份股指數計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單位數(即可流通基金單位數)為權數。
為保證成份股樣本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成份股不搞終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時更換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選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當然,變動不會太頻繁,考察時間為每年的一、五、九月。

計算範圍


(1)納入指數計算範圍的股票稱為指數股。
(2)綜合指數類的指數股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深證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深證B股指數。
(3)成份股指數類的指數股(即成份股)是從上市公司中挑選出來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於計算深證成份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成份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成份B股指數。成份股按其行業歸類,其A股用於計算行業分類指數。

選取方法


根據調整成分股的基本原則,參照國際慣例,深交所制定了科學的標準和分步驟選取成份股樣本的方法,即先根據初選標準從所有上市公司中確定入圍公司,再從入圍公司中確定入選的成份股樣本。
1.確定入圍公司。確定入圍公司的標準包括上市時間、市場規模、流動性三方面的要求:
(1)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應當在3個月以上。
(2)有一定的上市規模。將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佔市場比重(3個月平均數)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排列並累加,入圍公司居於90%之列。
(3)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將上市公司的成交金額佔市場比重(3個月平均數)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排列並累加,入圍公司居於90%之列。
2.確定成份股樣本。根據以上標準確定入圍公司后,再結合以下各項因素確定入選的成份股樣本:
(1)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額;
(2)公司的行業代表性及其成長性;
(3)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考察過去三年);
(4)公司兩年內的規範運作情況。對以上各項因素賦予科學的權重,進行量化,就選擇出了各行業的成份股樣本。

引申內容


上證綜合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的編製其實是包括所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包括A股和B股(除ST和*ST不在編製範圍內),那麼上證綜合指數是一個全面代表所有上市公司的指數,準確率比較高。

深證成份股指數

深證成份股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製的一種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價走勢。

上證30指數

上證30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編製的一種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30種樣本股票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數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A股的股價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