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日法
概念
如《餚之戰》:“夏四月辛巳,敗秦軍於餚。’“四月辛巳”指農曆四月十三日;《石鐘山記》“元豐七年六月丁丑”,即農曆六月九日;《登泰山記》“是月丁未”,指這個月的十八日。古人還單用天干或地支來表示特定的日子。如《禮記·檀弓》“子卯不樂”,“子卯”,代指惡日或忌日。
指用“朔、朏(fei)、望、既望、晦”等表示月相的特稱來紀日。每月第一天叫朔,每月初三叫朏,月中叫望(小月十五日,大月十六日),望后這一天叫既望,每月最後一天叫晦。如《祭妹文》“此七月望日事也”;《五人墓碑記》“在丁卯三月之望”;《赤壁賦》“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與妻書》“初婚三四個月,適冬之望日前後”。
干支置前,月相列后。如《登泰山記》:“戊申晦,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