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本總體亦稱“抽樣總體”、“子樣”,簡稱“樣本”。在統計總體中抽取一部分總體單位構成的集合體。在抽樣調查中,樣本又稱作抽樣總體。相應地,原總體又稱作全及總體。樣本總體中的單位數稱為樣本容量,通常樣本單位數達到或超過30個稱為大樣本,30個以下稱為小樣本。樣本是用來推斷總體的。以相對很小的樣本總體來推斷很大的全及總體,是抽樣法的重要特點。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