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步槍
專用步槍
狙擊步槍,指在普通步槍中挑選或專門設計製造,射擊精度高、距離遠、可靠性好的專用步槍。軍事上主要用於射擊對方的重要目標(如指揮人員、車輛駕駛員、機槍手等)。
狙擊步槍的結構與普通步槍基本一致,區別在狙擊步槍多裝有精確瞄準用的瞄準鏡;槍管經過特別加工,精度非常高;射擊時多以半自動方式或手動單發射擊。
一種用於殺傷近距離重要單個有生目標的高精度步槍。通常配有光學瞄準鏡或夜視瞄準具,狙擊手可在600~1000m內殺傷重要單個有生目標。它有非自動和半自動兩大類型。各國現裝備的狙擊步槍多是半自動的,主要發射大威力步槍彈和特製的高精度槍彈,也有少數國家開發了5.56mm狙擊步槍和12.7mm遠程狙擊步槍,如美國的巴雷特M95式12.7mm狙擊步槍。狙擊步槍的零部件通常是精心製作的,也有從普通步槍中精選出來的。狙擊步槍配有4~8倍固定或可變倍率光學瞄準鏡。全槍質量4.5~6kg,採用10~20發彈匣,有舒適貼腮板和握把裝置,有的還有兩腳架。因此,遠距離精度好,但造價也高。比較著名的軍用狙擊步槍有英國L42A1式、美國M21式、前蘇聯德拉貢諾夫свД7.62mm狙擊步槍等。
狙擊步槍的結構與普通步槍基本一致,區別在於槍管長,射程遠,並多配有用於精確瞄準的瞄準鏡;槍管經過特別加工;射擊時多以半自動方式或手動單發射擊。狙擊步槍的學名叫“高精度戰術步槍”,最初的狙擊步槍並非專門製造,而是在普通步槍中挑選精度相對較高的作為狙擊槍使用,並且最早的狙擊步槍沒有光學和其它輔助瞄準器具。普通步槍的射程一般在400米以內,而狙擊步槍的射程一般在800米以上。狙擊步槍以其特別高的射擊精度,被人稱為“一槍奪命”的武器。以往狙擊步槍主要用於殲滅重要的生命目標。
狙擊步槍
以精密的角度來看,所謂的狙擊步槍得符合下列四大條件:
使用性:狙擊槍得提供射手一致的握持與操作行為,即射手無須另行幅度較大或複雜的肢體動作進行武器的操作,甚至槍機與扳機的操作亦同。
精密性:狙擊槍上各部位的零件不得複雜或因為射擊所造成的後座力而鬆動;可移動的組件部位亦然;然而狙擊槍上的常態性固定組件與活動式組件之交互作用設計為各家槍廠之獨到見解,全然無固定模式可供規範之。
協調性:由於射擊為一物理性變化現象之產生(彈藥燃燒為化學性變化現象),例如槍管產生震動,該震動得與以縮減程度,不得影響射擊瞄準(自發射第一發子彈以後)之準確度,亦不得影響內彈道與外彈道(internal ballistics&external ballistics)之穩定。一般而言諧波效應與槍管長度之平方成正比(the harmonic effects are proportional to the square of the barrel length),但是此推演演算法則不適用於手槍。
彈藥推力:狙擊槍的彈藥得專業化與專用化,其火藥的純度不得有不足,或裝藥量不足,甚至彈頭合金比例不良的情形,如果使用一般彈藥反而會造成彈頭初速或射程下降、抗風偏干擾能力不足、彈道偏轉,以及殺傷力遽降。
為了降低光線對於肉眼的干擾,以及增加更高的精準度,狙擊槍均配屬瞄準鏡(telescopic sight);狙擊槍彈藥採用中央式底火彈藥(centrefire),以此滿足對於彈藥燃燒效率與彈頭威力的要求(凸緣式"Rimfire"彈藥無法用在步槍彈藥規格肇因其凸緣無法承受彈藥燃燒爆炸的高壓而容易發生彈殼斷裂的情形)。
因此在符合以上的要求條件下,一把精密型高準確度的步槍才得以稱為狙擊槍;其使用目的為:
破壞物資為主,擊斃敵方人員為輔;具備強大物資破壞能力者稱為反器材步槍;其部署以戰術為主,但是能夠發生戰略性效用;亦即擊斃敵方指揮人員得以阻卻敵方行動;若擊斃敵方交通載具操作人員得以干擾或退卻敵方行動;若擊斃敵方通訊人員、自動武器操作人員或重型武器操作人員得大幅降低敵方戰力;或者擊斃敵方狙擊手以提升部隊士氣加強區域安全性。
“狙擊——優秀射手埋伏在隱蔽地點,突然、準確地射殺敵人。主要是射擊敵觀察、通信人員和指揮員等目標。”(“狙”音“jū”,但常見有人讀或寫成“阻”,另外也曾聽過有人用普通話讀成“追”)
狙擊步槍
“受過專門訓練,完全掌握精準射擊、偽裝和觀察技能的射手,通常可首發命中目標,具有極好的耐力,射速也有很高的要求,狙擊手一般編入步兵營營部直屬狙擊班, 一個營6名狙擊手, 分成3個二人制狙擊小組. 根據需要也可以配屬到連或排一級. 由駐在營部的"狙擊手調度軍官"(Sniper Employment Officer, SEO)負責命令傳達、聯絡、指揮、調度等. 各狙擊小組獨立於其他步兵單位而行動.,通常在戰場上有戰略意義,可以扭轉戰場局勢的重要人員。”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軍首先使用狙擊手這一名稱。”
狙擊步槍
由於英國殖民印度時,英國官員或貴族亦有遊獵印度鄉間或荒野間之習俗,於遊獵中偶然發現屬鴴形目鷸屬之鷸鳥(Snipe)極難以狩獵,射手得以偽裝埋伏,輔之以極佳之射擊技術與精密度較高之步槍方能獵得。是故狙擊手(Sniper)一詞自“獵鷸者”轉化而來,也因此高精密度的步槍被稱之為“狙擊槍”(Sniper rifle)。
不過隨著精密度與時代技術的變化,狙擊槍亦然需要專業的操作人員,因此操作狙擊槍之狙擊手得另外接受專業之狙擊射擊訓練,方可符合戰術上之需求;廣泛之定義包括一般軍用步槍或民間獵槍於裝置瞄準鏡后即可被稱為狙擊槍,而該槍支之持有人或操作者亦可被稱為狙擊手。
狙擊槍簡史南北戰爭的時候,部份南方邦聯士兵配備3倍瞄準鏡的英國魏渥斯步槍(Whitworth rifle)並創下據說有800碼的遠距離狙殺紀錄;最早期的狙擊槍就有如前面提到關於廣義定義的狙擊槍,只是更陽春,甚至只有搭配“瞄準筒”,射手就著筒子“以管窺物”。
狙擊步槍
自從布爾戰爭以及冬季戰爭之後,狙擊槍正式成為部隊編裝之裝備唯有英國與蘇聯而已,由於英國士兵受創於神射手居多的布爾人以及蘇聯部隊受創於芬蘭士兵的射擊技術,因此兩國正式大量訓練具備狙擊專長之步兵或特殊任務人員,開始對世界各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進而紛紛效尤。
然而儘管各國陸軍開始承認狙擊槍的價值,但是一直要到一戰陷入壕溝戰的僵局以後,狙擊槍才被發現能夠在壕溝戰中發揮片面的戰術上的彈性與效果,因此大量地被從軍械庫里翻出來送到前線,至於第一款正式的軍用狙擊步槍相信是李-恩菲爾德步槍MK III型。
狙擊槍被推上另外一次高峰是在二戰時期,一反一戰的常態,狙擊槍於二戰中的部隊是常態性編裝裝備,基本上各班(Squad)得配屬狙擊手一名、狙擊槍一把,而非有如一戰為任務性需求而編裝。狙擊槍於二戰中依然保持古老的手持方式(無腳架),搭配2.5倍瞄準鏡,並且多了一般步槍沒有的托腮板;槍機拉柄也因為瞄準鏡的位置關係而被槍廠重新修正設計,截直取彎以免干擾槍機動作。一直到戰爭末期不論交戰各國狙擊手的數量確實已有長足的發展,包括其裝備,均在各項地面任務中將其職務與效率發揮到極致。
二次大戰後一直到朝鮮戰爭結束,美國海軍陸戰隊的狙擊手使用
的狙擊槍還是以 M1903 為主。到了越戰開始時,由於 M1903 早已停產,零件補充困難,海軍陸戰隊決定重新評估選擇新的狙擊槍。這次評估除了槍之外,也同時評估了瞄準鏡。在 5 種步槍(雷明頓M600、雷明頓M700ADL/BDL、Harrington and Richardson Ultra、溫徹斯特M70、雷明頓 M700-40X )以及 7 種瞄準鏡中,終於選定以雷明頓的 M700-40X 和 Redfield 3X-9X Accu-Range 瞄準鏡做為正式狙擊系統,定名為 M40 狙擊槍。
早期的M40是木製槍托,在越戰時候暴露出種種問題。越南氣候炎熱、濕度高,在這種條件下作戰,需要特別注意保護其木質槍托,要經常清理自由浮動式槍管導槽,刮掉膨脹的木質,給槍托灌蠟密封,以減少木質槍托膨脹或收縮。各海軍陸戰師的裝備報告指出,從北方的胡志明小道到靠近峴港的55號丘陵,這一地區的整個地帶,只有少數M40步槍可以使用,而其他大部分步槍均從戰場上撤了下來進行維修。1969年6月,第1海軍陸戰師偵察狙擊分隊配發的82支M40步槍中,僅有45支投入戰鬥,其它22支因性能不可靠等問題被擱置一旁。
於是,陸戰隊在 1973 年越戰結束后開始針對這些問題進行對 M40 的改良:首先採用了不鏽鋼槍管,以提高耐蝕性;接著改用玻璃纖維槍身以及溫徹斯特 M70 的扳機護弓及彈倉底板;更改良了瞄準鏡的底座;最後在 1977 年採用固定 10倍倍率的 Unertl 狙擊鏡(Sniper Scope)。這就是今天的 M40A1。不過 Unertl狙擊鏡也只是過渡時期的裝備,當後來 Leupold 生產的 Ultra M3A 瞄準鏡成為美國軍方正式採用的瞄準鏡后,陸戰隊採用換修的方式,將損壞的 Unertl 狙擊鏡換成 Leupold。由於逐步替換,因此陸戰隊仍有少數 Unertl 在使用中。1996年,美國海軍陸戰隊開始為現役的527支M40A1尋求替代品,設計新的狙擊步槍,這個方案的結果就產生了M40A3。M40A3同樣是以雷明登700為基礎,採用新的瞄準鏡座和護木,槍托為麥克米蘭A4槍托,可以調節槍托底板長度和貼腮板高度,M40A3發射改良的M118LR(遠距離)彈。生產M40A3的工廠仍然是M40A1的生產廠。M40A3正逐步替代M40A1。
M8、M95
狙擊步槍PSG-1
MSG
SSG3000
AWP
巴雷特M99
L96A1
德拉貢諾夫
M21狙擊步槍
G3/SG1狙擊步槍
巴雷特M82A1
SG550狙擊步槍
斯太爾SSG
FR-F1狙擊步槍
QBU88
Tac-50
中國於20世紀70年代開始對小口徑進行論證,1982年又對5.8mm重彈作為重機槍、狙擊步槍用彈的可行性進行了探討,並於1986年進行了試驗,結果表明5.8mm重彈的射擊精度及侵徹力均與53式7.62mm普通彈相當,可滿足通用機槍的要求。因此,1989年正式立項對5.8mm重彈、發射葯、使用該彈的通用機槍、狙擊步槍及瞄準鏡進行了全系統的研製。QBU88式5.8mm狙擊步槍(簡稱88式狙擊步槍)的研製歷時6年,於1996年完成生產試製任務,1997年首先裝備駐港部隊。88式狙擊步槍採用5.8mm機槍彈(重彈),有效射程達800m,在1000m距離上可100%穿透3mm厚的A3鋼板。在此距離內,其侵徹能力超過了85式7.62mm狙擊步槍,精度也優於85式狙擊步槍。經過各種特殊環境條件的使用試驗,88式狙擊步槍的故障率較低,可靠性較好。以往狙擊步槍主要用於殲滅重要的有生目標。隨著步兵裝甲化,軍事力量控制範圍和機動能力較大增強,射手無法在近距離接近目標或保證襲擊行動的自身安全;狙擊戰術的普遍應用,如雙方都配備狙擊步槍大量採用狙擊戰術;而現代戰場上的高價值目標與日俱增,直升機、停機坪上的飛機、雷達、通信設備、彈藥庫、導彈陣地和輕型裝甲車都已經成為狙擊步槍作戰的對象。使原有的狙擊步槍在射程和威力方面感到不足,於是出現了一些大口徑和遠射程的狙擊步槍。大口徑狙擊步槍被稱為反器材狙擊步槍其主要用途為:摧毀1~2公里遠距離上的輕型防護目標,而不是以人員殺傷為主要用途,而主要用於打擊高價值軍事目標。戰場上高技術武器的增多,對狙擊步槍戰術使用也提出了新要求,高新技術的發展也為狙擊步槍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在21世紀,狙擊步槍是輕兵器中可望採用高技術較多的一種輕武器。用於狙擊步槍上的新開發的火控系統,將以減小射手的瞄準誤差,尤其是遠距離上側風的影響。狙擊步槍的技術含量使其成為21世紀輕兵器中的“精確制導”單兵武器,殺人不留。
狙擊槍的目標不僅僅只是殺傷對方的人員,實際上他們往往可以起到普通步兵無法達到的戰術作用。例如狙擊槍可以通過對坦克成員、油箱、潛望鏡和通訊設備的射擊使其喪失戰鬥力;可以通過毀傷關鍵設備來遲滯敵方基地的作戰行動等。另外,類似於彈藥庫、油料庫、指揮部等薄弱環節也非常容易成為狙擊手的高價值戰術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