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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曼計劃
- 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
舒曼計劃
舒曼計劃
195徠0年5月9日,法國外交部長羅貝爾-舒曼,在事先同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商談后;發表了一個西歐煤鋼聯營計劃,這就是“舒曼計劃”。
1949年12月13日,歐洲委員會諮詢議會通過決議,建議成立歐洲超國家的鋼鐵高級機構,以協調管理西歐各國的鋼鐵工業。決議還建議在煤炭、石油、電力和交通運輸等方面也建立類似的高級機構。
1950年5月4日,法國外交部長舒曼致函歐洲委員會秘書處,表示法國對上述建議感興趣。5月9日,舒曼舉行記者招待會,發表了一項聲明,提議“把法國、德國的全部煤鋼生產置於一個其他歐洲國家都可參加的高級聯營機構的管制之下”,“各成員國之間的煤鋼流通將立即免除一切關稅”。
舒曼的這一聲明,通常被稱為“舒曼計劃”。
根據舒曼的建議,1950年6月20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六國在巴黎開始談判。六國達成協議,於1951年4月18日簽訂了為期50年的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歐洲煤鋼條約簽訂后,蘇聯照會法國政府,譴責“舒曼計劃努力的目標是恢復西德的戰爭工業,努力加緊西德的軍國主義化。”
奧賽碼頭,法國外交部駐地
該計劃主張以法國和聯邦德國煤鋼工業為基礎,把西歐各國的煤鋼工業部門聯合起來,由一個超國家的高級機構共同管理“聯營”。美國出於加強對西歐的控制以抗衡蘇聯,一貫鼓吹西歐“一體化運動”,主張“政治統一”、“軍事統一”和“經濟統一”,因而也贊同舒曼計劃,根據該計劃,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六國政府代表在巴黎進行了近一年的磋商,於1951年4月18日簽訂了《歐洲煤鋼聯營條約》。
1952年7月25日,條約正式生效。8月,正式成立超國家的“聯營”最高權力機構,由九人組成,舒曼計劃的起草人法國的讓-莫內擔任該機構的首任主席。
1953年2月到1954年8月,“聯營”六國先後建立了煤、鋼、鐵砂、廢鐵、合金鋼和特種鋼的共同市場。“聯營”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協調成員國的煤鋼生產、投資、價格、原料分配和內部的有效競爭。歐洲煤鋼聯營促進了成員國冶金工業的發展,它的建立為50年代後期成立“歐洲共同市場”奠定了基礎。
時鐘沙龍
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旨在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的條約(又稱《羅馬條約》)。
19徠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
1965年4月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又簽署《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
1967年7月1日,《布魯塞爾條約》生效,歐共體正式誕生。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成為歐共體第十個成員國。
1986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3年11月1日,根據內外發展的需要,歐共體正式易名為歐洲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