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洛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洛陽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洛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月8日,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根據《洛陽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化、廣播電視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組建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深化機構改革精神的重大部署,是優化政府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係,合理劃分事權,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的重大舉措,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文化廣電和旅遊事業融合發展的高度重視,將在行政機構上實現文化與旅遊的全面融合,有效掃除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的機制障礙,促進洛陽文化廣電和旅遊工作邁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關於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和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遊活動和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市電視劇創作生產、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生產。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文化旅遊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引導和擴大全市文化旅遊消費,指導文旅產品的開發生產。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河洛文化走出去,促進全市入境游工作開展。
十二、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智慧廣電”建設和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
十四、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電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胡大鵬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志民、王麗娟、孫欣欣
為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援疆):蘭宏濤
黨組成員:劉海超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張旭、路毅
黨組成員、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郭金平
二級調研員:林春芳、陳向濤
三級調研員:孫小峰
四級調研員秦祥原、郭松獻、趙暉
洛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趙紅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人事科
財務科
藝術科
公共服務科
科技教育科
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產業發展科
資源開發科
市場管理科
宣傳推廣科
交流合作科
廣電事業管理科
視聽節目管理科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獲得榮譽


2021年10月,入選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