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督辦
上級政府督促對重點案件的查處
“掛牌督辦”指的是上級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通過社會公示等辦法,督促限期完成對重點案件的查處和整改任務。掛牌督辦的案件如果到時間不能夠辦理好督辦案件是要問責的,掛牌督辦的目的是想方設法提高對案件的重視程度,其根本目的還是要解決問題、辦成事情,掛牌督辦的案件一般都是在一定的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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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在門戶網站通報了今年7月25日掛牌督辦的4起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結果。
廣省縣政府違批廣穗集團違占建溫泉假村案,涉及縣政府違批准征供、熱鎮政府違施征、縣土資源局違辦土續土地登記、和平溫泉之都有限公司違法佔地等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和平縣時任副縣長、現任縣委調研員黃小平和時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現任縣政府副縣長楊騰青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湖南省宜章縣濟區違占案,紀檢監察予負領導責宜章縣濟區企業服務局副局李恪雲、白石渡鎮安監站站長鬍戰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對違法用地行為制止不力、監管不力的宜章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鄺小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