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法

[美] 希利爾著圖書

《國際公法》是2005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希利爾。

內容簡介


本書涉及國際法最基本的理論問題。重點介紹了國際法的歷史發展,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近代國際法奠基人格老秀斯及其名著《戰爭與和平法》,並結合不同時期國際法學者的觀點分析了國際法的法律性質,最後在與國內法相比較的基礎上論證了國際法強制力的特殊性。
本書從《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入手,系統闡述了國際法的淵源問題。其中條約和國際習慣是嚴格法律意義上的國際法淵源。國際習慣是各國在其實踐中形成的一種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規則。國際習慣的形成還應具備兩個條件:物質因素和心理因素。而一般法律原則、司法判例、各國權威最高之公法學家學說和重要的國際組織的決議,都屬於廣泛意義上的國際法淵源。

目錄


第一章歷史演進與基本問題
一、現代國際法的形成
二、國際社會
三、中國與國際法
四、國際法的性質和特徵
(一)國際法的性質
(二)國際法的特徵
(三)國際法究竟是不是法律?
五、國際法效力的基礎
六、國際法的功能
七、國際法學界的理論派別
第二章國際法的淵源
一、淵源概述
二、條約
(一)造法性條約
(二)造法性條約與其他條約的對比
(三)建立國際組織的條約
(四)作為實質淵源的條約集
三、習慣(法)
(一)國家實踐
(二)法律確信
1.含義
2.法律確信的證明
(三)地方或區域性習慣法
(四)持續反對者
(五)條約和習慣的關係
四、普遍法律原則和強行法
(一)國際法基本原則和“文明國家”普遍承認的法律原則
(二)規則和原則
(三)如何確定和適用普遍性法律原則
(四)衡平法(Equity)
(五)普遍法律原則的特殊性質
(六)強行法與本節的相關性
五、司法判例
(一)當今實踐
(二)司法判例對習慣法發展的影響
(三)近些年的發展
六、公法學家的著作
七、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決議以及類似文件
(一)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決議在《聯合國憲章》下的地位
(二)聯合國大會決議可以作為國際法規則的證據
(三)“軟法”
(四)安理會的造法行為
八、“公允及善良”
第三章條約法
一、概說:條約的定義和種類
(一)法律淵源
(二)條約在當代社會中的廣泛應用和重要性
(三)條約法體系的原則
(四)習慣法的作用
(五)條約的定義
(六)《公約》的適用範圍
(七)《公約》並未窮盡條約法
二、條約的締結
(一)全權證書
(二)條約的議定
(三)條約的認證
(四)簽署的效力
三、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
(一)表示同意接受條約約束的簽字
(二)同意接受條約約束的方式
四、保留
(一)含義
(二)基本規則
(三)對保留的接受
(四)保留的法律效力
(五)保留的撤回
(六)保留與人權條約
五、條約的生效
(一)含義
(二)臨時適用
(三)保存
(四)登記
六、條約的解釋
(一)主要規則
(二)補充解釋
(三)多種語言版本的條約
(四)實踐
1.“領土爭端”案
2.“塔地奇”案
七、條約的適用
(一)一般規則
(二)新舊條約同時適用的問題
(三)第三國
八、條約的修訂
九、無效條約
(一)一般規則
(二)條約無效的理由
1.國內法
2.約文錯誤
3.欺詐
4.對官員的賄賂
5.對官員的脅迫
6.武力強迫或武力威脅
7.國際強行法
(三)程序
(四)條約無效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