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是河北省政府的直屬機構,原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影電視局不再保留。原省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曉明任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景武任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

2013年11月26日,河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正式掛牌,並召開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成立暨幹部大會。

領導班子


李曉明黨組書記、局長。
裴亞寧省紀委駐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紀檢組組長、省監察廳駐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監察專員、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成員
董毅副局長、黨組成員
范紅潮副局長、黨組成員
郜世澤副局長、黨組成員
葛成鎖副局長、黨組成員
王智黨組成員,河北人民廣播電台台長、分黨組書記
王振卿局巡視員

單位職責


主要職責

(一)起草全省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的方針政策。
(二)制定全省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及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業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監管全省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組織實施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對全省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按規定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全省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及發行工作。
(六)負責對全省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
(七)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八)擬訂全省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省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監管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負責全省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
(十二)組織開展全省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動漫、網路遊戲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的職責划給河北省文化廳。
(三)將河北省文化廳管理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的職責划入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四)將河北省文化廳音像製品進口的管理職責划入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五)將原河北省廣播電視局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管理職責划入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六)增加對全省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七)加強對省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的監管職責。
(八)加強對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職責。
(九)加強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其他事項

(一)河北省新聞出版局在著作權管理上,以河北省版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二)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河北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的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核;河北省文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工作。 (三)關於新聞單位記者證管理的職責分工:河北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工作;河北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協同河北省新聞出版局對廣播電視記者證進行管理。

機構設置


辦公室(保衛處)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和機關財務等工作,指導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指導、協調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政策法制處
研究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文書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涉外法律事務等工作。
規劃財務處(改革辦公室)
擬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研究擬定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及內部審計工作。依法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綜合業務處(對外交流合作處)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的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承擔全省出版物、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對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播出以及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走出去”工作。承擔國際文化協定中有關項目在我省的執行工作。
公共服務處
擬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具體負責全省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直播衛星“戶戶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和縣城數字影院升級改造工程、農家書屋工程和全民閱讀活動,對老少邊窮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宣傳處
擬定全省廣播電視的宣傳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管全省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指導、協調全省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記錄片、電視動畫片的製作和播出。具體指導河北人民廣播電台、河北電視台的宣傳和播出工作。
新聞報刊處
承擔全省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省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報紙、期刊內容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電影電視劇處
承擔全省電影、電視劇政策和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管全省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和電視劇製作工作。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承辦全省電影製片單位和跨地區發行、放映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審批工作,電影製片單位以外的單位獨立從事電影攝製業務審批工作。對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進行審查。對全省電影電視劇製作單位拍攝的影片、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進行審查。發行和吊銷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指導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管理。協調全省重大電影活動。
出版管理處
承擔全省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省內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工作,承擔書號、版號管理工作。
印刷發行處
承擔全省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糾正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印刷、複製、發行活動。組織指導省內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印製發行。指導全省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全省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傳媒機構管理處
擬定全省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省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率頻道的審核和申報、設區市和縣級廣播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工作。承辦全省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發行和吊銷電視劇製作許可證。承辦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網路視聽節目和數字出版管理處
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申報。承擔全省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河北省“掃黃打非”工作辦公室)
擬定全省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的政策和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承擔全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版權管理處
擬定全省與著作權管理、保護有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參與制定和著作權有關的各類產業發展規劃,檢查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和我國加入的國際著作權條約在我省執行情況,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指導監督在我省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分支機構。組織推進全省軟體正版化工作。
科技處
擬定全省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標準。擬定全省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三網融合。受無線電管理機構的委託,編製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承擔小功率的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全省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全省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技術的質量監督,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科技工作。
人事處
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承擔全省新聞廣電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