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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宗
明末清初大臣
明末清初大臣劉正宗(1594~1661),字可宗,號憲石,賜號中軒,明末清初大臣,世稱“劉閣老”,山東安丘城裡人。
生於書香門第,1625年(天啟五年)縣歲試第一,1627年(天啟七年)8月鄉試中舉。
1628年(崇禎元年)3月中進士,歷任真定府司理、翰林院編修、東宮講讀官、侍講、禮部會試副主考。
1644年(清順治元年)為暫避戰亂,攜眷南下金陵。翌年5月清兵破金陵后,攜眷回歸安丘故里。
清兵定都北京后,啟用明朝舊臣,他屢接詔書。於1646年(順治三年)正月應詔到北京上任。歷任內翰林國史院編修、禮部會試副主考官、侍講學士、內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秘書院掌院學士、吏部右侍郎、翰林弘文院大學士、吏部尚書等職。
1655年(順治十二年)5月免去吏部尚書之職,回弘文院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不久調任秘書院大學士。
1657年(順治十四年)一品考績期滿,升少傅兼太子太傅,誥授光祿大夫。翌年8月,清廷改院為閣,以少傅、文華殿大學士兼管吏部尚書之職,參謀朝廷機要事宜,其權勢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對朝廷讜論,常為皇帝所採納,其文章與詩詞、歌賦尤為順治所賞識,不僅是順治帝言聽計從的寵臣,也是文墨摯友。順治帝晚年迷於佛學,他上疏勸諫,失去了順治的信任。他的反對派乘機以打擊同僚、販買私鹽等罪名上疏彈劾他,順治帝將他調吏部銓敘部。
1660年(順治十七年)3月20日,順治當眾宣讀了彈劾他的奏疏,想讓他承認錯誤,以圖和解,他卻暴跳如雷,竭力爭辯。順治大怒,將他置於法司,從寬免死,家產之半入旗,不許回籍,其親朋故舊皆受株連。他從此一病不起,於1661年(順治十八年)12月20日辭世,寄厝於北京西直門外。
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康熙帝准其歸葬。同年9月,劉氏親族將其靈柩運回安丘城,重新安葬於城東北的劉氏祖塋內。
乾隆帝登基后,平反昭雪清初的冤假錯案,認為他仕清以來清正耿介,政績卓著,之所以被罷官削籍,是朝廷內派系鬥爭所致,無反清罪行,又是順治帝親政以來多年的寵臣和詩友,故於1737年(乾隆二年)正月降旨定他為順治帝祀廟的配享。同年2月,又降詔恢復原職,誥授光祿大夫、少傅、大學士,其長輩俱受贈,晚輩皆得蔭。
劉正宗博覽群書,最工詩律,尤精五言古詩。他愛好書法,筆法秀妙無倫,順治帝凡得著名書畫,經他鑒別評定后才歸御府收藏,常將所得名人字畫和自己作的字畫及親筆題字賜給他,御府圖書題跋也多出自他手。為顯示榮耀,他於安丘城相府內特建“御墨樓”。著作有《逋齋詩集》、《御墨樓詩選》、《木天草》、《雪鴻齋草》等。詩集數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