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養

老有所養

老有所養是老年人依靠社會和家庭能夠得到所需的生活照顧和經濟、物質保證。現階段老有所養的基本含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1)老年人所需要的經濟、物質生活條件基本得到保證;(2)老年人在日趨衰老或因病痛,其生活不能自理時,應得到社會或家庭的幫助和照顧。目前,發達國家的地區,一般都普及了老年社會保險制度,養老費用及對老年人的照顧主要由社會承擔,因而老有所養主要是通過社會來實現。

基本概述


老有所養,即人們進入老年後,不能自己解決生活問題的情況下,能夠得到家庭、社會的贍養。在人們進入老齡階段、喪失勞動能力或者超過退休年齡而無法工作的人們順利度過晚年。
孟子見梁惠王時,說了這樣一段話:“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即中國傳統的養老之法。尊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中國路徑


2011年3月5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溫家寶表示,我們要持之以恆,努力讓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溫家寶說,“十一五”期間,中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全覆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慈善和殘疾人事業取得新進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積累7810億元,比五年前增加5800多億元。大力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使1100萬戶困難家庭住上了新房。我們要持之以恆,努力讓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

農村養老問題


每年全國兩會,養老特別是農村養老問題都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注的熱點問題。2009年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也不例外。其實,這個問題在中國已經說了兩三千年了。
孟子這段話,講的是自有人類社會以來,歷代執政者必須重視的問題:社會保障。即,要做到老有所養,幼有所教,老百姓的溫飽問題得到解決。2300多年前,中國處於生產力低下、戰爭頻繁的戰國時期,孟子提到的包括養老在內的社會保障,是低水平的。比如五十歲的人能穿絲帛衣服,七十歲的人能吃上肉,頭髮已白的老人不需要挑著擔子跋涉在道路上。但就是這樣的低水平,對孟子而言,只是一個夢。農耕社會大部分人生活在農村,科技欠發達,商品交流不頻繁,有限的土地難以承載過多的人口,再加上專制社會政治清明時期總是十分短暫,政府對居民的養老保障,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法定義務,養兒防老是不得已的選擇。可以說,孟子的夢,在過去的2000多年難以實現,是歷史的局限使然。
當生產力發展到相當的程度,社會財富非常豐盈,政府成為民主和法治的政府,政府就有責任也有能力來解決公民養老問題,而不能再將這個責任甩給已經向政府納稅的“子女們”。
中國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綜合國力大幅度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也有相當的改善。但這其中不和諧的是,一方面政府財政收入年年增長,用於官員階層的“三公”支出占相當大的比例,另一方面還有相當多的人“老無所養”。這些人“老無所養”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這個社會缺少足夠的財富,也有財富的分配方式欠公平的因素。眾所周知,我國目前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農民四個群體之間的養老體系彼此差異甚大。這種不同養老體系間的巨大差異,是造成付達信悲劇的根源。
令人欣慰的是,不久前溫總理在新華網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將建立農村養老保險,今年力爭覆蓋面達到10%。廣東省也制訂了《廣東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並於今年年初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儘管,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不是一蹴而就,但政府已經開始逐漸消除部門歧見和地區利益之爭,建立老年群體的利益表達和協商機制,確保養老制度的推行與公正。
期望,孟子2300年前的夢想不再空懸。

國家政策


任內實現“老有所養”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部署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交流會議2011年6月20日上午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溫家寶指出,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並加快新農保試點進度,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這是黨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健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制度建設。

優化公共資源


溫家寶強調,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我們黨所做的一切,歸根到底都是為了讓人民平等地過上富裕幸福的美好生活,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立健全養老保障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是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覆蓋的人群大都是低收入群體,通過這兩項制度建設,可以把公共資源更多地向他們傾斜,更好地促進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證工業化、城鎮化順利推進,降低現代化進程中的各種風險。

加強社會教育


堅持群眾自願參保,不許強迫命令,溫家寶強調,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都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做到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試點工作必須把握好以下要點:堅持低水平起步、廣覆蓋,重在制度建設。社會養老保險必須與國情和發展階段相適應,與國家和城鄉居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當前重點是先把覆蓋全民的制度建起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再逐步完善制度和提高保障水平。要堅持群眾自願參保,不許強迫命令。充分運用財政補貼引導,吸引更多居民參保,努力擴大覆蓋面。
少上幾個項目,也要確保財政支出 堅持政府和個人共擔責任,政府要確保責任到位。個人獲得保障的基本前提是承擔繳費義務。政府的職責主要是建制度、保基本、扶貧弱,即保證向所有參保的老年人提供基礎養老金,對無力承擔個人責任的困難群體,由政府代為繳費,幫助他們參加保險。在新制度初建階段,政府責任必須首先到位。

城鄉統籌政策


鼓勵居民建立個人和家庭養老計劃 堅持城鄉統籌,搞好制度和政策銜接。要深入研究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轉換問題,總結經驗,提出具體辦法。抓緊研究其它涉及養老的制度、政策與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銜接整合問題,提高社會養老資源利用效率。堅持多層次、多渠道解決養老問題,繼續發揮好家庭和社會各方面積極作用。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居民建立個人和家庭養老計劃,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發揮好家庭在經濟供養和情感慰藉等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社會慈善在養老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溫家寶要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財政補助按時足額撥付到位。加強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建設,合理整合現有社保管理服務資源。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發現和解決試點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兩項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 聲音
“中央要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地方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寧肯少上幾個項目,也要確保這方面的支出”。——溫家寶
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保制度,是開創性的重大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標誌著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來了,朝著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標前進了一大步,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取得的重大進展。有了這兩項新制度,幾千年來中國人“老有所養”的願望,在可預見的未來幾年裡就能初步實現。——溫家寶
兩項新制度 確保“老有所養”
溫家寶強調,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們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蓋不同人群的社會保障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新建立了城鎮居民醫保、城鄉醫療救助、新農合、新農保等重大保障制度;二是解決了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老工傷待遇、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三是連續七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在新醫改中大幅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標準等。
研究各種保險銜接轉換
溫家寶強調,試點工作必須把握好以下要點:
一是堅持低水平起步、廣覆蓋,重在制度建設。要堅持群眾自願參保,不許強迫命令。
二是堅持政府和個人共擔責任,政府要確保責任到位。中央要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地方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寧肯少上幾個項目,也要確保這方面的支出。
三是要深入研究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轉換問題。抓緊研究其它涉及養老的制度、政策與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銜接整合問題。
四是堅持多層次、多渠道解決養老問題,繼續發揮好家庭和社會各方面積極作用。

新聞


老有所養 孟子的夢何時不再是夢
2008年秋天,湖南省祁東縣孤寡老人付達信跑到北京站搶劫,只為“入獄養老”。消息傳出,農村養老問題再一次引起輿論重視。北京某報的一次調查顯示:除發達城市的郊區外,大部分地區的農民養老承襲了幾千年由子女供養的傳統方式,許多人老無所養。
覆蓋超過7億人“老有所養”是中國百姓千百年來追求的幸福生活。
截至2011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85億。預計到2050年,每3個中國人中就將有1個老人。
日益嚴峻的養老問題正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問題。
十年(2002-2012年)來,為實現老有所養,我國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規。
2012年10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今年7月1日,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部開展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基本實現了制度全覆蓋,比原計劃提前了8年。
短短十年,我國社會保障覆蓋範圍從國有企業擴大到各類用人單位,從城鎮擴大到農村,從單位職工擴大到城鄉居民。
據統計,截至2012年8月底,全國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4.32億人,加上職工養老保險,總計覆蓋超過7億人,其中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超過1.8億人。
一張世界上最大的社保之網已經基本織就。幾千年來中國人老有所養的願望初步實現。
十年來,為實現老有所養,黨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
截至2012年8月,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補貼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方面共撥付補助資金近2000億元。
同時,我國連續8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在全國範圍內解決了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老工傷待遇、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
截至2010年,我國以養老金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老年人有24.1%,與2000年相比增長4.5%。
十年來,我們對養老問題日益重視。
在老年福利制度方面,截至2011年底,16個省份建立了80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補貼制度,14個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難老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2012年10月,溫家寶總理提醒:必須認識到,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真正實現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目標,要走的路還很長,任務還很艱巨。

大事記


(2002-2012)
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2006年,養老金新政開始實施,鼓勵多繳多得
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推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09年,國務院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2011年,國務院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
2011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85億
2012年,全國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4.32億人,加上職工養老保險,總計覆蓋超過7億人
2013年,各項養老保險參保達到7.9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