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魚水

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

宋魚水,漢族,1966年3月生,山東蓬萊人,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現任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全國婦聯副主席(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

2018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揭曉“改革開放40周年政法系統新聞影響力人物”,宋魚水入選。

人物履歷


1985.09—1989.08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生
1989.08—1993.06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見習書記員、書記員
1993.06—2000.11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濟審判第一庭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其間:1996.09—1999.0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2000.11—2002.07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濟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2002.07—2005.06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副處級審判員
2005.06—2009.11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5.07)、副處級審判員
2009.11—2013.10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05.09—2010.06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商法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3.10—2014.04 全國婦聯副主席(兼),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4.04—2014.10 全國婦聯副主席(兼),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4.05)
2014.10—2014.11 全國婦聯副主席(兼),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成員
2014.11— 全國婦聯副主席(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兼政治部主任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第九屆、十屆執委。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1日,全國婦聯第十二屆執行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宋魚水當選全國婦聯副主席。

人物榮譽


宋魚水曾獲全國優秀共產黨員,中國十大女傑,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官,全國十大法治人物,首都“巾幗十傑”,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五四青年獎章,中國法官十傑(2003)金法槌獎,首都勞動獎章,北京市傑出人才獎等榮譽稱號。
2018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揭曉“改革開放40周年政法系統新聞影響力人物”,宋魚水入選。

人物事迹


把握辦案尺度

宋魚水工作剪影(二)
宋魚水工作剪影(二)
一個二十多歲的農民工坐在海淀法院經濟庭的辦公室里,衣服破舊,手足無措。他是來起訴一家餐館的:他給這家餐館送了一年的菜,可餐館一分錢沒給。他去要賬,卻被餐館的人趕了出來。接案的是宋魚水,她兩年前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分配到這裡,一直做書記員工作,這是她第一次獨立辦案。宋魚水一邊詢問小夥子,一邊做筆錄。她做完筆錄后,頂著寒風就去找餐館的老闆。當時法院辦案程序簡單,所有程序一個法官辦到底。宋魚水找到餐館老闆,了解到:原來這家餐館多次轉手,欠了不少外債,這位老闆剛接手不久,總被債主追著討米錢、菜錢。老闆苦著臉說,以前的債也讓我還,冤不冤。宋魚水說:“你冤,原告更冤。賬雖然不全是你欠的,可你承租了這個店,按法律規定,原告的錢你必須還,以前的債務你可以向過去承租人追償。”後來,案件順利結案,農民工拿著工錢,流下了激動的淚水,他的淚水深深觸動了宋魚水的心,她感到肩頭的擔子的分量,感到法官的責任。
宋魚水說,只要辦事公正,什麼問題都好解決。對於蠻橫不講理的,她總是堅持原則,毫不退讓。二十世紀90年代初,一次,宋魚水和一名助手去深圳找一個被告送法院傳票。這是一個企業老闆,派頭十足,對法律卻知之甚少。聽說是法院的人找,他似乎意識到什麼,很不高興。一進門,他就不客氣地要求宋魚水他們把鞋脫了,宋魚水把傳票拿出來,老闆一見傳票便勃然大怒:“要我當被告,沒門。你們不把事情說清楚,別想出去。”說著,撥了個電話,立馬進來兩個彪形大漢。宋魚水示意助手出去聯繫公安部門,助手剛一轉身,就被兩個大漢堵在門口。面對這人的囂張氣焰,宋魚水反倒鎮靜下來,她一字一板地說:“你現在是面對處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如果你再這樣囂張,妨礙公務,站在你面前的就會是審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一番話鎮住了老闆,他不再耍威風了。宋魚水又進一步交待了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老闆終於軟了下來,乖乖的在送達回執上籤了字。

公正審理每一件案子

宋魚水說,作為法官,一生中有可能審理幾千件案子,但許多當事人一輩子可能只進一次法院,打一次官司。如果這一生中僅有的一次官司,讓他們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讓他們得到一個不明不白的判決,他們心裡就會留下深深的傷痕。傷害一個當事人,就會多一個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維護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就會使人們增加一分對法律的敬畏、對社會的信心。1995年,宋魚水受理了北京某大學幾名教師訴外地某市政府拖欠債務案。二十世紀90年代初,河北某地級市承諾以優惠條件吸引投資,幾位教師集資61萬元,借給了該市駐京辦事處。但這筆款借出去容易還回來難,這個市所辦的項目許多成了半拉子工程,財政上吃緊,大部分外債都還不上。幾名教師討要多年,該市辦事處總是推諉拖延,不予歸還。後來學校要集資蓋房,幾名教師感到再不能容忍了,便向法院提起訴訟。宋魚水接案后立即向該市政府代理人提出要求,希望他們早日歸還借款。代理人仍然想拖延,便提出管轄異議,說是海淀區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應該由他們市的法院受理。宋魚水詳細地向他介紹了教師們的處境,指出政府更應該誠實信用,尊重法律。即使有困難,也應採取積極措施,給債權人一個滿意的答覆。代理人深感宋魚水的意見合情合理,當天就趕回當地,向有關領導作了彙報,並建議作出還款計劃。後來,該市政府與教師達成協議,一次性歸還借款和利息。

不辦人情案

2000年,宋魚水擔任了北京海淀區法院經濟庭副庭長。剛上任不久,突然從山東老家來了位親戚。但他不是單純來串門的,而是來求宋魚水幫忙打官司的。原來家鄉辦了一家廣告公司,委託北京一個公司在電視台播發廣告。但因播發的時段、時間長短都不符合兩家原先的約定,該公司就不願付全款。北京公司把廣告公司告了,案子就在海淀區法院經濟庭。她當法官始終把握一個原則,就是不辦人情案,也絕不替人說情。可親戚大老遠來了,該如何向人家解釋,人家是否理解。親戚見宋魚水半天沒說話,馬上明白了,說:“你也甭為難了。我要做人,你更要做人,我不怪你。”一句話把宋魚水說得心裡暖暖的。親戚雖是農民,但深明世理。最後,老家的企業輸了官司,因為許多約定只是口頭的,沒落實在紙面上,證據不足。
宋魚水就讀的中國人民大學就在北京海淀區,許多同學、校友當律師、辦企業,遇到案子,不少人來走她的關係。她總是誠懇地鼓勵他們更多地收集證據,更細緻地分析案情,寫出有說服力的起訴書、答辯書或代理詞。她總是說:“除了一些基本的東西,別的我幫不上什麼忙。”如果分配給她的案子當事人中有她的親友、同學,她總是主動迴避。宋魚水秉公執法,許多當事人對判決很滿意,常常會表示感謝。她經常會接到邀請,出席各種聯誼活動、觀光旅遊等,她總是婉言謝絕。

詳盡解析案情

北京一家電子租賃公司,接連打了兩場官司,都是宋魚水審理的,結果是一勝一敗。後來又打第三場官司,主審法官又是宋魚水。判決的結果是他們的訴訟請求一部分得到支持,一部分被駁回。三場官司等於勝了一半,輸一半。該租賃公司老闆有點不服氣,帶著律師找到宋魚水,非要和她“理論理論”。宋魚水把三份判決書都拿出來,對照法律,分析案情,耐心地作出解釋,一講就是兩個小時。最後,老闆想通了,代理律師更服氣說:“您這一說,我們真覺得贏也贏得堂堂正正,輸也輸得明明白白。”兩天後,這家公司給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送來一面錦旗,上面寫著:“辨法析理,勝敗皆服。”從此,這八個字成了人們對宋魚水辦案的最恰當的評語,也成了宋魚水不斷追求的目標。經她手審理的案子,絕大多數當事人都表示服氣。她始終遵循一個信條:不能讓當事人接受一個想不明白的判決。

尊重當事人的陳述

宋魚水曾審理過一起出版合同糾紛。一位老作家因為稿酬問題將出版社告上法庭。根據案情,宋魚水認為調解對雙方,對老作家有利。因為打官司費錢又費力,個人不能與單位比。但她多次建議雙方調解,都沒有結果。老作家對出版社怨氣很大,但他顯然對法律了解不多,開庭時只是反覆就一兩個問題進行闡述。旁聽席上漸漸有人打起瞌睡,有人起身離去。可宋魚水一直靜靜聽著,不打斷老作家的話。庭審進行了3個多小時,直到雙方再無話可說,宋魚水才又向雙方解釋了出版合同的法律規定,指出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當之處,並再次提出調解的建議和基本方案。老作家聽完宋魚水的話,半晌沒說話。最後,他突然表示願意接受調解。“宋法官,矛盾發生以後,你是第一個完完整整聽完我講話的人。”老作家誠懇地說,“你對我的尊重讓我信任你,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
對宋魚水開庭時的耐心,北京海淀區法院的人民陪審員金維克深有體會。金維克是科技出版社的編審,任海淀區法院陪審員多年,和宋魚水組成合議庭審案30多次。他說:“我是既怕和宋庭長開庭,又愛和她開庭。她對當事人的耐心真是沒說的,可當事人激動起來說話沒完沒了,真讓人著急。宋庭長從來不急,從來不生硬地制止當事人發言。從她身上看到了重要的品質,就是對當事人的尊重。”這一點海淀區法院的法官也都服氣。有的法官坦言,這種特質如果沒有對當事人的充分理解和高度負責的精神是無法做到的。

科學調解案件

宋魚水在報告會上講話
宋魚水在報告會上講話
2003年,宋魚水接手一件商業侵權案。一家生產工程式控制制機械的公司的正、副總經理王某和張某原來是同學,兩人合作開辦企業很成功,企業由小到大,發展前景好。可張某對利益分配不滿意,離開了原來公司,另開公司自己干,產品卻和原公司的相同。原公司老總王某認為張某侵犯了自己的商業秘密,而且在原公司時還有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物的嫌疑,於是便向公安部門舉報了張某。張某遂被刑事拘留。接著,王某又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凍結了張某公司的銀行存款,查封扣押了張某的汽車和房產。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張某不構成刑事犯罪,對他作出不予起訴決定。這時,張某已在看守所里關押了半年。出來后張某上法庭應訴,看見王某,可謂“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不顧法庭秩序,大罵王某。王某也不甘示弱,惡語相向。當時兩人情緒失控,如不是宋魚水嚴厲制止,兩人幾乎動手打起來。宋魚水找原告王某談話多次,從分析他與張某合作的過程,指出他們之間存在的法律意識不夠、合作合同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指出雙方都存在過錯,指出合作的光明前景。直到寫好判決書後,還又作了多次調解,最後才調解成功。
宋魚水傾聽當事人的發言,不單是尊重當事人,其中也分析當事人心理,找出當事人存在心理疙瘩的癥結,因此她才能對症下藥,讓當事人服法服理服氣。宋魚水調解案件成功率高在北京市法院系統是有名的。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對判決心存不滿,法庭上法官可以要求當事人發言簡明扼要,在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時法官可以做一點工作,或不做工作就作出判決,是很正常的,沒有錯誤。但宋魚水不滿足這一點,她有更高的追求,她把審判當作社會和諧的調節器。但這一切並不是她刻意做出來的,而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流露。

主要論著


宋魚水工作剪影(三)
宋魚水工作剪影(三)
試析理工達盛案件的調解方式和方法;
淺論稅務行政行為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爭議的處理模式;
美國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環境;
制約基層法院民事訴訟模式選擇的因素辨析;
試析一高科技企業與其職員糾紛的調解過程;
論我國民商案件鑒定程序的啟動;
論合夥企業的財產性質;
關於技術合同案件中約定不明的法律分析;
朱雲龍股票權利糾紛案;
有關先刑后民思想的靈活適用及其意義;
論我國法官審判的思維模式對判例研究的影響;
關於合同中約定不明的案例分析 試析桂香村調解案;
一起勞動者與競業禁止的案例分析;
論無效合同的認定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