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華

四川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

彭華,男,漢族,國籍中國,出生於四川,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

人物經歷


性別:女
出身年月:1977年12月
最終學歷:碩士研究生
職稱:講師

主講課程


一、近五年來講授的主要課程

1. 刑法學,專業基礎課,4學時/周,6屆,584人;
2. 經濟刑法學,專業選修課,2學時/周,1屆,88人;
3. 犯罪學,專業選修課2學時/周,2屆,204人。
4.刑事案例分析,專業選修課, 2學時/周,1屆,80人;

二、承擔的實踐性教學

1. 模擬法庭教學,5屆,300人;
2. 本科實習,5屆,60人;
3. 本科畢業論文,5屆,60人。

研究方向


1.《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改革初論》,載《人才培養與教學改革:反思與實踐》,第一作者,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375-376頁。
2.《論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改革》,載《樂山師範學院學報》,第一作者,2006年第8期,第128—132頁。

主要貢獻


一、近五年來承擔的學術研究課題

《刑法解釋與犯罪構成要件的確定》,四川師範大學校級科研課題,(已結題),獨立。

二、在國內外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

1.《論犯罪客體理論之實踐意義》,載《四川師範大學法學評論》,四川大學出版社2004年6月版,第164-170頁,第一作者。
2.《受賄罪犯罪構成之相關問題解析——兼論受賄罪立法》,載《中國刑法學年會文集》(第二卷:實務問題研究〈上冊〉),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37-48頁,第一作者。
3.《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改革初論》,載《人才培養與教學改革:反思與實踐》,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375-376頁,第一作者。
4.《論本科刑法學教學方法改革》,載《樂山師範學院學報》,2006年第8期,第128—132頁,第一作者。
5.《論犯罪客體之指稱意義——以刑法解釋為視角的分析》,載《攀枝花學院學報》2009年第2期,第25—30頁,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