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武

安徽省六安市乞丐殺手

劉明武,男,8月29日上午,一個流竄安徽、江蘇兩省十餘縣瘋狂作案的殺人狂魔、乞丐劉明武故意殺人案一審終於在六安市塵埃落定。

案件回顧


中新社合肥四月十六日電在安徽、江蘇、上海等地瘋狂作案三十起、殘殺乞丐二十九人的“乞丐殺手”譚仁紅日前在安徽六安市落網。
六安市警方查明,假稱自己是湖南人的譚仁紅,真實姓名叫劉明武,系貴州省人,有精神障礙,但經鑒定有負完全責任能力,劉明武目前已交代殺害乞丐二十九人。
今年三月六日清晨,合肥市明光路濉溪路交叉口一門面房內失火,將火撲滅后發現灰燼中竟有一顆人頭。經警方勘查,這是一起典型的殺人焚屍案。而就在十天前,肥東縣通濟大橋下也發現了一具被焚燒屍體。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將此兩案併案偵查。查明死者均為乞討人員。
三月十七日上午,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民眾舉報,解放路上發現一具無名男屍;三月二十一日凌晨,又一名男性乞丐在人民路遇害。
根據現場勘查、走訪,民警發現死者均為乞討人員,而且都是被兇手用刀或磚塊致死後焚燒。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期間,六安市連續發生了六起乞丐被殺案件;而去年二月至十月,江蘇徐州市、宿遷市及安徽泗縣等地已連續發生十五起殺害痴獃、乞討人員等盲流系列案件。從案情分析,這些案件作案手法極其相似。警方加強走訪、摸排乞討人員。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許,發現一身著皮大衣、頭髮蓬亂的乞丐蹲在公交車站站台上,便上前進行盤查,發現其手中報紙中藏著一把血跡斑斑的刀,即將此人帶回審查。
據查,謊稱自己是湖南人,名叫譚仁紅的劉明武,今年四十歲,家住貴州省松桃縣烏羅鎮勝利村,十年前在家鄉因瑣事殺人,后化名譚仁紅,假冒流浪漢四處混跡,后淪落為一名乞丐,喪心病狂先後在安徽、江蘇、上海等地殘殺乞丐,製造二十餘起殺人焚屍案。
據悉,警方經精神疾病指定醫院六安市二院對劉進行責任能力鑒定,評定其有“完全責任能力”。

事件審判


2002年3月17日和3月21日短短4天內在六安市金安區轄區內連續發生兩起乞丐被殺案件,金安刑警通過種種跡象初步認定兇手也應是乞丐。3月23日,一個中年男乞丐在該市梅山中路遊盪時,引起巡邏警察的注意,經查其身藏短刀,遂將其帶回局裡突審,誰知該人竟一口氣交待出命案幾十起。
據調查:被捕乞丐叫劉明武,男,現年42歲,住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烏羅鎮團龍村大坡老組。據劉明武交代:其因在貴州老家與村幹部有過節,動手殺死村幹部兒子后潛逃,先後流浪到江蘇、安徽、上海、河南等地,流浪乞討期間曾因“他們非常臟”等各種原因而將其他乞丐殺死。具體殺死多少乞丐他自己也不太清楚。該犯犯下的22起殺人、傷人案件經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6月18日金安公安分局偵查終結向金安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7月15日金安區檢察院向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報送審查起訴。
8月28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殺人狂魔劉明武一案,該市檢察院出庭公訴。公訴人出示了2002年6月25日安徽省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委員會技術鑒定組出據的《安徽省精神病司法鑒定書》,鑒定結論為:習慣與衝動控制障礙責任能力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明武於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採取用石頭(磚塊)砸、刀捅、焚燒等手段共作案23次,其中被殺死22人,未遂1人,法庭依法判處該犯死刑。(魯皖 劉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