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同盟
城市同盟
城市之間的競爭,特別是為了與封建領主和國王對抗,中世紀中期出現了城市之間的結盟,即城市同盟。城市同盟主要出現在德國。
德國城市同盟中最著名的是漢薩同盟。漢薩城市組織只是一個鬆散的聯盟,主要是為了貿易目的而組織起來的。依靠這些各自獨立的貿易團體組成的這個同盟,能夠要求更大的特權,也能保證貿易安全。為了防止海盜掠奪,一些城市組織一起,叫大的城市長長以商業活動和私人戰爭方式支援小城市。
中世紀德意志和義大利的王權,或者有名無實,或者根本沒有,分裂割據占統治地位,因而是工商業發展的嚴重障礙。為求生存與發展,德意兩國城市或採取共和國形式自成一體,或結成同盟,共同對付封建主的干擾破壞。11世紀,德國城市初興於多瑙河上游和萊茵河畔,如科隆、特里爾、美因茲、斯特拉斯堡、巴塞爾和雷根斯堡。薩克森王朝初建時,德國城市不超過30座,1125年時達150座。①到15世紀末,德國共有各類城市達到2,300座。
德國的城市同盟主要有萊茵同盟、士瓦本同盟和漢薩同盟。1226年,萊茵河城市成立以美因茲為首的萊茵同盟,包括科隆、沃姆斯、施佩耶爾、斯特拉斯堡、巴塞爾等60來個城市。1254年同盟發表宣言,規定無同盟首肯,其成員不得採取軍事行動,不得給予共同敵人以武器或貸款,每個城市即同盟成員應選出代表四人,組成同盟大會。同盟大會每年召開四次,決定有關事項。同盟還設有仲裁法庭,解決盟員之間的糾紛。1239年萊茵同盟解散,但1254年又重新恢復,不久即告瓦解。1331年10月,南德和瑞士的22個城市,其中有奧格斯堡、烏爾姆、門明根、康???坦茨、蘇黎士等一度結成同盟,但兩年後瓦解,1351—1353年又一度恢復。1376年7月4日,南德14個城市建立士瓦本同盟,相約維護和平,保持獨立,反對封建主的貪求。1378年,加盟城市曾達到84個,后因與封建主鬥爭失敗,於1389年被迫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