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優秀專家

甘肅省優秀專家

甘肅省優秀專家,省委、省政府為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特設的一項獎勵制度,全省每三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100人左右,當選人員由省委、省政府頒發“甘肅省優秀專家”榮譽證書,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條款簡介


“甘肅省優秀專家”評選是省委、省政府為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特設的一項獎勵制度,全省每三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100人左右,當選人員由省委、省政府頒發“甘肅省優秀專家”榮譽證書,給予一定物質獎勵。這些專家或是在學術技術領域有發現、發明或創造,填補了省內、國內某項空白,具有省內、國內領先水平;或是在科學技術引進、應用、推廣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或關鍵問題,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或是在專業工作中有創新點,成績突出、效益顯著,在省內享有較高聲譽。
“甘肅省優秀專家”制度是省委、省政府為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特設的一項獎勵制度。根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人才開發工作的決定》(省委發﹝2000﹞30號)及《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省委發﹝2004﹞37號)等文件規定,全省每三年開展一次“甘肅省優秀專家”的評選活動,每次評選100人左右,由省委、省政府頒發“甘肅省優秀專家”榮譽證書,給予一定物質獎勵。“甘肅省優秀專家”選拔的基本條件是,選拔對象必須在學術技術上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一是在學術技術領域有發現、發明或創造;或填補了省內、國內某項空白,具有省內、國內外領先水平;二是在科學技術引進、應用、推廣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或關鍵問題,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三是專業工作中有創新點,成績突出、效果顯著,在省內享有較高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