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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
肇慶市政協原副主席
1978.10-1981.08肇慶市農校大專班農學專業讀書。
1981.08-1984.08郁南縣農林水辦公室幹部。
1984.08-1984.09郁南縣委辦公室主辦幹事(副局級)。
1984.09-1986.07郁南縣委辦公室調研科副科長。
1986.07-1988.11郁南縣委辦公室調研室副主任。
1988.11-1990.11肇慶市委政策研究室政文科副科長。
1990.11-1993.01肇慶市委政策研究室秘書資料科正科級調研員。
1993.01-1993.05肇慶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5-1995.04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5.04-1996.04肇慶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1996.04-1998.05肇慶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1998.05-2001.08肇慶市建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
2001.08-2006.11肇慶市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6.11-2012.01肇慶市端州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
2012.01-2015.03肇慶市政協副主席。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8日,據南粵清風網消息,肇慶市政協副主席楊永,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5年4月24日,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肇慶市政協原副主席楊永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楊永違反有關規定,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楊永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永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5年6月10日,廣東省肇慶市政協副主席楊永(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韶關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楊永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