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坡村

雲南省麗江市玉龍縣石鼓鎮李家坡村

李家坡村隸屬於石鼓鎮四興行政村,屬於壩區。位於石鼓鎮北邊,距離四興村委會1.00公里,距離石鼓鎮19.00公里,李家坡村(是四興村委會所在地)。

李家坡村有國土面0.30平方公里,海拔1,870.00米,年平均氣溫15.00℃,年降水量800.00毫米,適宜種植核桃、烤煙等農作物。有耕地74.00畝,其中人均耕地2.20畝;有林地200.00畝。全村轄1個村民小組,有農戶9戶,有鄉村人口34人,其中農業人口34人,勞動力22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17人。2006年全村經濟總收入15.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 1,500.00元。該村屬於絕對貧困村,農民收入主要以種、養為主。

李家坡村


山西省汾西縣團柏鄉李家坡村村民,向各有關部門及領導反映我村幹部夥同開發商借國家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為名,騙取國家專項治理資金,變相非法盜挖國家煤炭資源、毀林、毀地、毀植被、毀房、毀房、毀墳、毀廟宇搞所謂開發移民的情況,望各位網友給出建議並關注此事,相互轉發,希望能夠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相關事件


我村地處汾西縣南部山區,全村共150餘戶,800多口人,全村耕地面積1500多畝,地質結構堅固,地下煤炭資源豐富,地上植被好、土地肥沃、解放后村民建房質量逐年提高,並無地質災害,地質專家在對我村勘測后,在其報告中明確寫到,我村“既無山體滑坡、泥石流、也無坍塌、崩裂現象、然工程開發后,隨時可誘發地質災害”,可是我村幹部為了騙取國家資金、在申報地質災害報告中,弄虛做假,誇大事實騙取了上級有關部門,得到了上級有關部門的認可,現將有關事實公述如下:
一、2008年7月份,原任村支書韓某某、村主任郭某某,在村黨支部成員和村委會成員及廣大村民什麼情節都不知曉的情況下,把福建開發商引進了村,開始了 瘋狂的挖掘,村民要求二位村幹部及開發商出示他暗中籤定的合同,但他們就是不予出示合同,在此情況下,大多數村民便自發組織起來進行了阻止,為了達到他們共同斂財的罪惡目的,他們便在村中,採取威逼利誘的手段,嚇唬了一部分村民,拉攏了一部分村民,這樣便又使工程順利進行。
二、自前年7月份至今,在其挖掘過程中,共毀地800多畝、毀房240多間,毀樹木大約5000餘棵,毀墳上百座,毀井兩眼、毀自然植被3000餘畝。
三、2008年7月開工后不久,既8月12日省政府發出緊急通知,不準以任何工程名義,包括移民工程在內的一切工程盜挖淺層煤。但是村幹部和開發商,非但不停止,反面變本加厲加緊盜挖淺層煤,據有關人士透露,僅此一項,大約斂財幾億元人民幣。
四、為了掩人耳目,開發商也墊了一些地,但在挖掘過程中,他們只顧挖煤,早把老百姓生存的根本——土地拋到腦後,所以把原來土地中的土百分之九十多的倒入溝中,挖煤后的石渣墊在上面,然後把剩餘不到百分之十的土墊在上面,虛土厚度只有一米左右,其中還有不少石頭,根本無法耕種,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這些土便會流失,到那時到處都是亂石灘、亂石溝、亂石坡,寸草不生,老百姓無法生存。
五、新建的房是一些標準的合格危房,先從其地基來說,建房的地基下面,丈二煤,八尺煤,基本采空,上層開發商又挖走了四尺煤,六尺煤,(這些皆為2號煤),然後將石渣回填到坑中,深度從十幾米到幾十米不等,試問在這樣的地基上建房能堅固嗎?再就其房頂來講,頂部用的水泥、沙子、均為劣質原料,封頂后一遇下雨,外面大下,裡面小下,外面已不下,裡面還在下,磚與鋼筋處處偷工減料。目前,主體工程還未完工,便有不少房子已裂縫,有的已經傾斜,因此說它們是合格的標準危房其當之無愧的。
六、自前年開挖以來,央挖掘過程中,機械晝夜轟鳴,塵土飛揚,至使糧食減產,蔬菜難成,一遇到石層,開發商便開炮爆炸,數月以來,開發商每天用炸藥幾十噸,並且同時引爆,其威力相當於五六級大地震,我村村民有的房子震裂了縫,成了危房,有的村民被飛石打的頭破血流,更為氣憤的是將我村的學校震塌部分,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教學質量,不少老人和小孩一聽到開炮,便渾身打顫,有的甚至嚇的要上茅房,我村村民數月以來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
七、一年來群眾先後到縣、市等單位進行上訪,均收效甚微。到目前為止,群眾親眼目睹到生存環境已經破壞,照此下去,將無法生存,面臨背井離鄉,所以群眾又一次自發聯合起來,於去年11月8日進行勸阻,但開發商夥同團柏鄉個別領導人,事先密謀后,組織了幾百打手,頭戴安全帽、面戴口罩、手戴手套、手持鐵棍和刀鋸,大打出手,致使村民六人當場負傷,重者開顱,昏迷十多天,輕者頭破血流,手指斷、牙齒落、血壓不穩,就連七十多歲的老人也被打傷,至今都在醫院治療。
八、直至目前,原村幹部夥同縣鄉個別領導,還在想盡一切辦法要開工,並要無條件毀房、毀地、破壞村民的生存條件。
綜上所述,汾西縣團柏鄉李家坡村的治理工程是一個欺下瞞上的黑工程,是一個名符其實的害民工程,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盜取國家資源挖煤工程,他們為了斂財,對國家的法律、法令而不顧,徹底違背了黨中央提出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主旋律。

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80.00畝(其中:田70.00畝,地10.00畝),人均耕地2.40畝,主要種植水稻等作物;擁有林地200.00畝;水面面積50.00畝,其中草地50.00畝;荒山荒地50.00畝,其他面積20.00畝。

基礎設施


該村截止2006年底,已實現通電、電話、路,無路燈。全村有8戶通自來水,有9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占農戶總數的100%)。有9戶通電,有8戶通有線電視,擁有電視機農戶8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100%、和88%);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5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4戶(分別佔總數的56%和44%)。
該村到鎮道路為柏油路;進村道路為土路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20公里,距離最近的集貿市場1.00公里,全村共擁有汽車1輛,拖拉機3輛。
建有小水窖2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50.00畝,有效灌溉率為63%,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50.00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1.47畝。
該村到2006年底,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有9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

農村經濟


該村2006年農村經濟總收入15.00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10.00萬元,佔總收入的66%;畜牧業收入1.50萬元,佔總收入的10%(其中,年內出欄肉豬16頭,肉牛2頭);第二、三產業收入0.50萬元,工資性收入2.5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500.00元,農民收入以種、養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2.50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5人(占勞動力的0.15%),在省內務工5人。

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9戶,共鄉村人口34人,其中男性20人,女性14人。其中農業人口34人,勞動力22人。該村以漢族為主(是漢、納西族混居地),其中漢族29人,納西族5人。
到2006年底,全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34人,參合率100%;
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鎮衛生院,距離村委會衛生所1公里,距離鎮衛生院19公里。該村沒有公廁,無垃圾集中堆放場地,無村內生活排水溝渠設施,人畜混居的農戶6戶,占農戶總數的66.6%。

文化教育


該村小學生就讀到完小,中學生就讀到第四中學。該村距離小學校0.5公里,距離中學2.5公里。目前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41人,其中小學生28人,中學生13人。
該村建有文化活動室1個。

村務公開


到2006年底,該村已簽定農業承包合同92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293畝,其中土地流轉面積0畝。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一事一議籌勞355個(勞均1.5個)。農村財務管理實行自行管理,定期開展村務公開,並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主要以黑板報方式公開。

發展重點


該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是:人居環境差,宅基擁擠;公益事業基礎建設薄弱,人畜飲水水源不足,飲水管網嚴重老化,急需改造;農村電網沒有進行農網改造,用電安全難以保證;鄉村道路晴通雨阻;村內道路硬化程度較低,需要完善;村內排水溝渠、垃圾池、公廁、文化娛樂場所等急需建設,村容村貌差,須待整治,群眾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發展畜牧業及二三產業。
該村今後的發展思路和重點是:以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標,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群眾思想文化整體素質的提高,大力推廣農村實用科學技術,積極發展農村畜牧產業,努力提高牲畜養殖科學技術含量,提高養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