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美聯盟

泛美聯盟

泛美聯盟是指美國操縱的控制拉美國家的組織。1890年4月,美國同拉美17國在華盛頓舉行的第一次美洲國際會議上,決定建立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及其常設機構—泛美聯盟的前身美洲共和國商務局。商務局的任務是收集商業情報。1910年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第四次會議上,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改名為美洲共和國聯盟,美洲共和國商務局改名為泛美聯盟。

正文


1889年以後由美國控制的一系列美洲國家會議逐漸形成的國際組織。19世紀初期剛獲得獨立的拉美各國要求建立泛美聯盟,抵禦歐洲的殖民侵略。為了獨霸西半球,美國利用門羅主義,接過“泛美主義”旗幟,於1889年10月至1890年 4月在華盛頓召開由18個國家參加的第1次美洲國家國際會議(即泛美會議)。成立“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設常設機構“美洲各國商務局”,由美國國務卿直接領導,是為泛美聯盟的前身。開始僅是促進美洲各國經濟聯繫的組織。
1901年召開第2次泛美會議,將“美洲各國商務局”改組為“美洲各國國際事務局”,成為一個超國家權力的政治組織,美國從而攫取了調停美洲各國爭端的仲裁權。1910年第 4次泛美會議把“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改名為“美洲共和國聯盟”。並將“美洲各國國際事務局”改組為“泛美聯盟”。主要領導人都由美國人擔任。由於美國加緊對加勒比海地區進行侵略和干涉,1928年第 6次泛美會議譴責了美國的侵略活動,宣布美洲各國一律平等。1933年F.D.羅斯福執政后提出“睦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同拉美各國的關係。
1938年召開第8次泛美會議,通過共同防衛法西斯侵略和維護不干涉原則的宣言,決議建立“泛美外交部長協商會議”以加強西半球的聯防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加強對拉丁美洲國家全面控制。1947年同拉美國家簽署《泛美互助條約》,建立軍事同盟,確立了美國的盟主地位。1948年第 9次泛美會議上建立“美洲國家組織”,原來的“泛美聯盟”改組為它的秘書處。1970年“美洲國家組織”設立秘書處代替“泛美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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