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自然
劉自然
劉自然,順天府寧河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光緒十二年(1886年),參加光緒丙戌科殿試,登進士三甲174名。同年五月,著交吏部掣籤,分發各省以知縣即用。
[元]時稱自然老人,真定祁州(今河北安國)人。避亂居燕。工畫竹及禽鳥,為劉德淵、高古甫及赤盞君實之師。《圖繪寶鑒》。
1954年12月,美蔣結盟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后,侵台美軍在台肆意橫行。1957年3月20日晚,美軍士兵雷諾無故開槍打死國民黨軍隊少校營長劉自然。對此,國民黨當局竟不敢吭聲,把兇手交由美國處理。5月24日,美侵台軍事法庭宣判雷諾無罪,並將其送回美國。消息傳出,全島震驚,怒不可遏。台北等地數萬民眾舉行反美大示威,搗毀了美國駐台“大使館”和“新聞處”;繼而台中、台南等城鎮市民、學生,走上街頭散發傳單,要侵台美軍滾出台灣,並對國民黨當局對美的奴顏婢膝表示憤慨。示威民眾還衝擊了台北市“警察局”,並燒毀汽車。國民黨當局為討好美國,竟不顧民族尊嚴,調動武裝部隊進駐台北市區戒嚴宵禁,鎮壓民眾,縱容侵台美軍的罪行。尤有甚者,蔣介石還親自接見美國駐台“大使”蘭欽,向其表示“賠禮道歉”,並下令革除“台北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和“台灣省警務處長”樂乾的職務。這一事件既是島內人民對美國侵略者進行的一次反抗,也是對台灣當局依美求存、犧牲民族利益行為的強烈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