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仲易
林仲易
林仲易,(1893~1981),原名秉奇,號竹西,又號屬雲,長樂人。著名記者、編輯,第一至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民盟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並先後擔任《光明日報》總經理、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顧問等職務。
清光緒十九年(1893)八月出生。宣統三年(1911),林仲易入福建私立法政學堂學習,民國3年(1914)畢業。民國6年赴日本留學,民國9年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回國後任北京《晨報》編輯。時值新文學革命時期,仲易等人將《晨報》及其副刊辦成宣傳新思想、倡導新文學的園地。民國12年,任該報代理總編輯,直到民國17年6月《晨報》停刊。
民國17~25年,仲易歷任《民言日報》社長、《北平晨報》社總經理兼總編輯,並先後兼任燕京大學講師、民國學院教授。民國25年冬,回福州任福建學院院長兼附屬中學校長。民國27年抗日戰爭爆發,日本飛機轟炸福州,學校內遷。同年11月,仲易帶領師生,攜帶教學儀器、圖書等遷至閩清白雲渡。
民國30年4月,日軍攻佔福州,準備進犯閩江上游,閩清受到威脅;福建學院不得不再次遷往浦城縣大同鄉。經過千辛萬苦長途跋涉,福建學院終於在8月在大同鄉開學,不料民國31年6月,日軍攻浙東,浦城告急,其時福州已克複,學校只得再從浦城遷回閩清。仲易在學院三次搬遷中,極力籌措,心力交瘁,民國32年2月任期屆滿。他在任福建學院院長時,曾兼任福建省臨時參議會第一屆參議員、中國文化建設協會福州支會幹事兼新聞事業委員會主任等職務。民國32年,仲易赴重慶從事律師工作,同時積極參加抗日民主運動。民國34年,仲易加入中國民主同盟,傾向中國共產黨。同年,任重慶《新華日報》法律顧問。抗日戰爭勝利后,積極參加反內戰、反獨裁的和平民主運動。民國35年2月10日,國民黨反動派製造震驚中外的校場口事件,鎮壓人民民主運動,仲易挺身而出擔任民主人士李公朴等人的代理律師。同年6月,國民黨全面發動內戰,周恩來率中共代表團撤離南京,將南京梅園新村和《新華日報》報館的房產委託民盟代管。此事由林仲易以律師名義登報公告於眾,使革命文物得以保全。
1949年,仲易參加第一屆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建國后,歷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光明日報社總經理,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民盟第三、四屆中央委員。是第二至五屆全國政協委員。1981年逝世。
1949年,參加第一屆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建國后,曾經擔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光明日報總經理,全國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民盟的第三、四屆中央委員,第二至五屆全國政協委員。